劳务派遣工伤谁赔_劳务派遣到用人单位后,工伤谁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9:30:49 人阅读
导读:谢邀!关于这个问题,劳务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遣公司,他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和缴纳社保费用,这与用人单位无关,所以说产生的工伤费用由劳务...

谢邀!关于这个问题,劳务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遣公司,他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和缴纳社保费用,这与用人单位无关,所以说产生的工伤费用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要是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为员工参保缴费社保事宜,用人单位也没有详细的审核劳务派遣公司的用工情况,是否合法合规,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大律君法律咨询平台李鑫律师: 您好,如果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

这个是劳动合同,不管他首页写的是劳务派遣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他的本质是劳动合同和名称没有关系。

那么现在在用人单位,也就是用工单位被厂车撞伤的话,这个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

完了之后,就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因为他是用人单位。

和这个劳务派遣过去再申请工伤就可以了。工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

一切费用。希望能帮到你。当然后续的营养费这个也是有的。

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时,一定要首先督促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公司反映,有劳务派遣公司及时申报工伤。

如果相关公司在一个月内不申报工伤,劳动者和其亲属才有权力申报工伤认定。工伤的认定期限是自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劳动者和家属也一定要注意时效。

只有认定了工伤,我们的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益才会受到法律保护。

工伤申报之后,工伤认定部门会组织调查,通过对急救记录,相关证据中的证人、证言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地出具工伤认定结论书。

如果是工伤,那么就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劳动关系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如果给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拨付相应的待遇。

主要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一定的交通食宿费,伙食补助费,工伤康复费用或器械费用等等。

除此之外,我们工伤治疗期间,是属于停工留薪期,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正常出勤待遇发放工资。至于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有谁支付这一笔费用,那职工就不需要管了。

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职工可以拿着工伤认定结论书,提起法律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治疗结束之后去鉴定劳动能力。根据失去劳动能力的多少确定伤残等级,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从一级伤残到27个月本人工资到十级伤残的七个月本人工资,差距还是非常大的。

如果是1到4级伤残,直接退出工作岗位发放相应的伤残津贴待遇。分别是90%到75%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实际上指的就是本人的缴费基数,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真实缴费基数给职工缴费,我们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赔偿。

相应的工资标准,每年都会做适当的提高,2018年山东省伤残津贴调整: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按 180元 、170元 、160元 、150元 的标准增加。当然津贴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需要生活不能自理,按照不能自理的程度分别给予社会平均工资的30%,40%和50%的护理费。

如果5到10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应当支付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以上待遇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基金,那么就有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劳务派遣公司逃逸怎么办?一般用工单位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两个单位互相踢皮球都不赔怎么办?人社部门很人性化的出台了社保基金先行赔付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职工可以先申请社保基金垫付,相应工伤保险基金应该承担的部分。也就是假设用人单位交了工伤保险。垫付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向用人单位索要。同时相应的违法行为还会被列入单位的诚信记录。

所以,劳务派遣职工也要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妥善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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