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约定年薪包括加班费吗_合同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8:08:05 人阅读
导读:谢邀只要操作的好,完全可以合法又合理1、调整工资结构,把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比如原来的月工资标准为5000元,那么基本工资为2000元...

谢邀

只要操作的好,完全可以合法又合理

1、调整工资结构,把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比如原来的月工资标准为5000元,那么基本工资为2000元(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0岗位+1690绩效+固定加班费810元。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为参照基本工资的2000元。

2、每小时的加班费应该等于2000元/月÷21.75天÷8小时×1.5倍=22.5元/小时,按照法律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那么固定加班费应为22.5×36=810元。绩效工资可以根据实际出勤的时间来发,比如实际996的话,发100%这样。

3、每月的考勤表打出来,每人签字,上面注明当月加班时间36小时。同时工资单每人签字,上面注明加班时间36小时以及加班费810元。如果员工有异议,可以考虑协商解除。

4、新员工直接在合同中约定,老员工可以通过职工大会、工会的形式,进行表决签字。有工会的可以拟定新的集体合同。当然,集体合同的标准不能低于个人的劳动合同,低于的需要变更老员工的个人合同。

5、此外还可以申请综合工时制度。一般行业比较困难,但也是一个办法。也可以和员工签订以完成某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样续签也很麻烦。

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加班,让员工快乐的生活,把非核心的业务(天天加班还不赚钱)外包出去,甚至让员工自己成立个体,承包公司业务(顺丰就在这么干)

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 先说说工资里是否包含加班费问题。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话,合同里约定的工资是不含加班费的,可以用你实际得到有工资和合同约定的工资对比,就可以看出有没有加班费。另外也可以要求公司出具工资单,里面应该工资的各种组成情况。 再说说每天早班加班一小时的问题。任何理由的加班都必须支付加班费,任何企业都不能要求员工无偿劳动。 解决方法: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注意,在劳动纠纷中,员工只须提供你是该企业的员工的证明,其它的证据都适合举证倒置原则,即只要你提出个人主张就行,无需提供证据,而企业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驳倒你,否则就得承认你的主张。比如,如果你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无需提供证据,而公司必须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加班费已经包含在工资里,否则就必须支付加班费。

加班工资专题:有人认为: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支付加班工资,延长工作时间,更大限度地利用劳动者,常常在合同中约定“加班费包含在工资中”。事实上,正常的工资和加班工资是两回事,合同中约定加班费包含在工资中属于非法约定,因此没有效力,用人单位在工资之外仍然需要支付加班费。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纪要》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未书面约定实际支付的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可以认定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工资包含加班工资。但折算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此规定在实践中作为仲裁的重要依据,可以发现,笼统回答“加班费包含在工资中”的约定无效,是不合适的。应该认为:这种约定在满足“折算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工资中包含加班工资的,此约定有效。 本站律师在实务中碰到类似案例,我们代理单位方,该公司的员工是一个销售人员,在该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申请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不得另申请支领加班费。”该规章有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且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含该部分加班工资,最终,裁决结果不支持申请人索要加班工资的请求

劳动合同约定加班费无效,但可以约定加班工资基数基数。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且每天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加班时间有很多的不确定性,用人单位约定具体加班费金额无效。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依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法定工作时间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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