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算聚众斗殴。一方有互殴的故意,并纠集3人以上,实施了针对对方多人或其中不特定一人的殴斗行为,而对方没有互殴故意的,对有互殴故意的一方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
一个人不还手,不是聚众斗殴,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一个人还了手,才算众斗殴。
法律规定,聚众斗殴指的是4个人都参与打架了,这才叫聚众斗殴那,如果你的3个朋友是没有动手,但是在旁边给你打气加油说些费话,要是你打不过对方你的朋友还会在旁边看吗,要是就你自己和对方打架斗殴,不算聚众斗殴。
被一群人殴打,算不算刑事案件关键看造成的伤害后果,如果致人轻伤以上就是刑事案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你们这是涉赚聚众斗殴罪,另外都有人受轻伤,所以都要拘留,判刑, 对方四人均涉嫌聚众斗殴罪。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绝对不是,聚众斗殴起码是双方3人以上,且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属于公共事件。如果仅仅是双方人数较多吵架引起的,没有离开过吵架现场的打斗,人数再多也不算是聚众斗殴。聚众斗殴,必须具有群体性、组织性的特征,且一般只追究组织者、积极参与者的刑事责任。所以本案不能认定为聚众斗殴。
但是,如果你们的打架造成对方轻伤以上,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不过仅仅是鼻子流血,不太可能构成轻伤,即不太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既然不构成犯罪,没有所谓“上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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