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根据“合村并镇”,“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用地的需要,各省市都出台了相关的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方案。原则上是以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为基础,各省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关细则开展工作。
南京市也出台了《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318号文,各区也制定了相关细则,我身处江宁动迁第一线,江宁区目前依照江宁区第2号文和3号文开展工作。
江宁区拆迁补偿的选择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其补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搬迁费。每平方50元*认定面积(人口认定)。保底2000元。
2、过渡费。认定面积*(8/9/10,根据区号档位不样)*36个月(如果货币补偿12个月)。保底每月2000元每户。
3、提前搬家奖励。认定面积*410每平方。保底50000元每户。
4、附属物及太阳能,空调等物品的移机费。
5、装修补偿。认定面积*500每平方。
6、青苗费补偿。以评估公司价格为准。
7、其他奖励。
从接手的几个江宁区农村集体土地拆迁项目来看,拆迁政策照顾到绝大多数产权人,认可度很高,老百姓能真真切切感受到拆迁带来的红利!
这种事情要落实确切,网上很少知道确凿消息;建议到当地房管部门和拆迁管理办公室咨询,若准备拆迁的话档案会临时冻结,产权不能转移,拆迁者的迁出等具体安排也会公示。
由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河道环境整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在各地如火如荼的开展着。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政策以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为准,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关细则推进拆迁安置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因为地区的差别和细则的不同,决定了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的不同。
拆迁补偿包括以下内容: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搬迁,临时安置费用。
3、因搬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评估机构根据房屋的区位、权属、用途,建筑面积等方面给出原房评估价,计算出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搬迁,临时安置费用
有些地方以每户多少钱计算,如一户500元等等。
有些地方按照有效面积*每平方补助金额计算。
以南京市江宁区为例
搬家费——房屋安置面积*50元每平方。
临时安置补偿费—根据各街道的区域不同,分别享受8元—9元—10元每平方的补助。
选择安置房的临时安置费先付36个月,即房屋安置面积*9元每平方*36个月。
装修补偿及附属物补偿
装修补偿及附属物补偿通常情况下价格由评估机构给出。
农村房屋装修的简单,有些还是毛坯房,南京市江宁区按照每平方500元标准补偿。装修好的可以按实际评估价格为准。
移机费,大病,伤残补助
移机费包括空调,有线电视,太阳能热水器,煤气,宽带等移机费用。
大病,伤残补助按照各地补助标准。
其他补偿
关注我,我是身处拆迁一线的工作人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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