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不抵债不一定破产清算_公司资不抵债是不是要破产清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5:45:16 人阅读
导读:只要单位没有宣布破产,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就还存在,所以单位同样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第一,只要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就存在,社保就必须缴纳。有部分单位,由于这样那样...

只要单位没有宣布破产,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就还存在,所以单位同样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

第一,只要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就存在,社保就必须缴纳。

有部分单位,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经营不善,处于濒临破产的边缘,但是又没有宣布破产,员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社保不能按时缴纳,但是只要没有要破产,员工的社保还是必须缴纳的,对于没有及时缴纳的,必须向社保部门申请延期缴纳。

第二,单位破产,可享受失业待遇。

如果单位宣布破产,凡是缴纳了失业保险一年的,都可享受失业待遇,在进行失业登记后和再就业培训后,可领取失业救济。

第三,破产清算后,员工工资和社保要优先考虑。

破产需要进行债务的重组或清算,在债务清算过程中,排在最优先位置的是员工工资和社保,也就是说优先解决员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

综上所述,单位没有宣布破产,但名存实亡,只要没有宣布破产,员工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就还存在,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有困难可申请延期,到期后,也必须进行缴纳,否则单位仍然要负法律责任。

企业破产倒闭,是因为企业经营不善,已资不抵债,无法债还到期债务,然后申请破产清算,将资产进行平均清偿,先还债券,再还股权。

在我国股市,如果公司资不抵债,净资产为负就会被暂停上市,第二年仍不能改变这一情况,将会退市。故理论上来说,企业上市的时候一般不会破产倒闭,因为引发破产倒闭的条件本身也是引发退市的条件,当公司净资产为负触发退市后,申请破产清算。

比如说乐视网,在2018年时总资产为81.86亿元,总负债为118.67亿元,净资产已经为-36.81亿元,归母净资产为32.17亿元,乐视网已经被深圳交易所暂停上市,今年三季度亏损进一步扩大,归母净资产已经高达132.4亿元,年报估计也无力回天了。

这意味着乐视网退市几乎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乐视网就算把公司所有资产全部用来还债,乐视网总资产79.24亿元,而债务已高达216.51亿元,所以资产全部还债也还有132.4亿元无法还清,很可能最终结局就是破产倒闭。

再看另一家乐视网的“难兄难弟”——暴风集团,当初暴风集团也和乐视网一样,在构建互联网生态,不过结果非常神似,经过多次资本运作失败后,暴风集团经营情况恶化,根据暴风集团发布的三季报显示,公司归母净资产已经为-6.33亿元,公司总资产目前仅有3.6亿元,而债务高达10.17亿元,如果四季度不能将净资产扭转为正(几乎没有可能),暴风集团将会在发布年报之后被暂停上市,明年仍然资不抵债的话,最后就是退市,然后走上破产倒闭这条路。

也有公司并不是因为资不抵债而退市,比如之前创业板有家公司欣泰电气,因IPO欺诈上市被强制退市,退市后经营继续恶化,资不抵债,公司在2018年申请了破产清算。

所以,不管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如果经营不善,最终资不抵债的话,都是会破产,上市只是为上市公司提供一个融资渠道供其做大做强,公司经营好坏还是看公司自己的能力。只能说上市企业一般会在退市之后进行破产清算,而不是只要上市的企业就一定不会破产。

最后需要注意,公司如果破产倒闭,按照债务清偿顺序,需要先偿还债权,再偿还优先股,最后才是普通股,但因为本身公司就已资不抵债,不够清偿债务,最终破产的话,在股市买入这些股票的普通股股民并不会得到偿付,最终会血本无归,需要注意投资风险。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是否需要用个人资产抵债,这要取决于两个条件:

(1)企业性质。

如果是合伙企业,那么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在资不抵债、企业破产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需要用股东的个人资产抵债。合伙企业当中的有限合伙人,则只对自己出资的那部分承担有限责任,比如有限合伙人出资100万,那么最多损失就是100万,不牵涉股东个人资产。当然,如果有限合伙人是用自己的房产出资,那么房产实际也是合伙企业的财产了,需要用这些房产赔偿债务。

合伙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形式,并不是主流,现在的企业更多是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的“有限”都是指有限责任的意思,即只用企业的资产偿还债务。这样的设置,其实都是为了保护企业家,将企业经营的风险和企业家家庭隔离开来,让企业家能轻装上阵,心无旁骛。

(2)债务条款。

即便企业是有限责任的,但债务条款的设置如果有特定的要求,同样需要股东以个人资产抵债。比如:

反担保。很多小企业为了拿到贷款,股东会将个人的房产作为企业贷款的反担保物,如果企业还不了贷款,那么银行有权利处置这类反担保物。

承诺。股东可以向借款结构承诺,如果发生违约风险愿意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么这样的承诺显然是有效的。当然,如果企业家借的是高利贷,在基准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本息部分,企业家需要用个人资产抵债,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企业家可以拒绝偿还。

在企业经营中,一定要分清楚家庭财产和企业财产之间的界限(一定要分清楚),以免发生企业风险和家庭风险时,对另一方造成的伤害。

提这问题? 你先懂以下几点!

1.股东,属于投资者,是投资行为!

2.所谓投资,是只分红不退本金的!

3.投资收入和风险正比,只亏投资款!

3.股东认缴,公司破产,需要补缴!

4.股东实缴,公司破产,无需承担!

明白了吗? 股东只承担入股资金!

打个比方:

注册资金100万,你作为股东入股20万

实缴了20万,你的风险就是20万打水漂

认缴了20万,公司破产你要承担20万责任

建议你,最好是实缴股本金,享有分红权

如果你是认缴,你可能就没有分红权了。

但是如果公司破产,你还得补交20万股金。

如果你不懂公司,最好别玩公司方面投资。

你实缴入股,你也不一定就能赚到钱的。

投资入股公司的风险:

1.公司不赚钱,破产了,你也跟着赔了

2.公司赚到钱,不分红,你就分不到钱

3.公司赚到钱,做空账,你也分不到钱

大股东决定分不分红,你是决定不了的。

公司赚到的钱,大股东拿去买房买车了。

豪车别墅都成为公司名下的固定资产了。

大股东住别墅,开豪车,花销公司报销。

你小股东没办法的,赚钱快还是花钱快?

满大街豪车,99.99%都是公司名下的...

把钱分给你,多亏啊,是不是这个理?

住别墅,开豪车,这是公司的资产。

大股东可以把公司资产低价转卖给自己。

也可以把别墅或豪车拿去贷款或者抵债。

你不懂,真不建议你玩股东投资这一块。

主要是出于两点,一点是在出资的时候虚假出资,或者没有足额缴付出资。只认不交,很多学生可能不太理解,公司法新版已经可以只认不缴了呀?实质上这上面又个历史问题,在历史上曾经企业设立是需要验资的,如今不用验资了。但是在倒闭的时候,未缴纳的出资部分被认为是无限连带责任的债务,也就是要用个人的财产偿付的。这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当中反而是最大的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追溯项目。

第二点是财产划断问题,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置,大多数企业的财产必须与个人的财产相互划断,你不能财产混同。在我国法律上面,也说明了如果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不能明确划断的,则个人承担连带责任。这也是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追溯的重大项目。很多人就是把有限责任公司当做是私人的银行户头,划进划出,在账目上体现在其他应收账款。

当然了,体现在账目上的还是好的,开企业的发挥了聪明才智,有时候还有多重变化的子公司户头。这在我国也是很普遍的,比如因为即将破产,法院当然是按照企业的台头执行的,根据你的公司名搜索户头,然而你用公司的财产开了个子公司,他们就不知道了,然后这个子公司也没有任何业务,银行账户走进走出。

这在破产的时候,很难说的清楚,所以总体上有限责任公司倒闭,都是因为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长自己搞的不清不楚。然后还有最后一点,老板神志不清债务混同。

企业快要倒闭,但是各方力量都不希望你倒闭,那么这个时候就有些债权人就会逼迫董事长个人对部分债务进行担保。而有些民间债务,企业本就没有办法融资的,在资金困难的时候,都是老板自己做债务担保。民间借贷的那些人很熟悉法律的,知道有限责任公司一倒,什么都没了。

总体上,大多数第一代起来的企业家对于公司法都所知不多,他们的子女大多数接受的是西方教育,对于国内的情况也是两眼一抹黑,而且送出去的大多数学的是金融和工商管理。所以至始至终缺乏规范的公司治理。

一、在中国个人是不存在破产的。

二、关于企业破产要进行详细的区分:

1.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里,所有的合伙人都是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

2.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里有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限合伙人,则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3.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是以有限公司的资产承担责任。

三、特定情形下原本承担有限责任的自然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1.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

2.从公司抽逃、转移资金,逃避债务等。

四、备注

根据《破产法》第125条的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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