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设立分公司_如何设立分公司?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21:05:47 人阅读
导读:根据实际情况大概需要办理以下手续: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

根据实际情况大概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之前遇到过一个案例,有家公司进行组织架构调整,要增加一家子公司,将原来母公司下的一些分子公司,划给新子公司。

调整过程中就遇到一个问题,领导出于税务筹划的考虑,想把原来一家盈利的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后边倒的确是做成了,但中间颇费周折。

公司在扩大经营过程中,若是涉及异地经营,通常会有三种组织形式,设立分公司,设立子公司,或者设立办事处。

其中,办事处一般是业务量比较少,人员不多,且可能不是长期经营。相对来说,办事处会比较简单,管理成本低。

而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一般首先从业务和税收两个方面考虑。

如果分公司和母公司之间业务同质化比较严重,未来有资产调拨或大量资金往来方面的考虑,且经营风险较低,可能会考虑设置为分公司。

同时,因为分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可以合并计算所得税,如果母公司和分公司之间,在较长时间内会存在一方有利润,一方亏损的情形,出于合并纳税的考虑,也会考虑设立为分公司。

这是最常见的两个原因。

不过,一旦设立为分公司,未来若是要再转为子公司,会比较复杂,且不便于进行处置。此外就是,分公司的债务,母公司有偿还责任。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组织,基本与其他独立法人设立条件一致,但是因其与母公司关系导致其设立必须出具母公司相关资质与许可。

分公司是公司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你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你的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你的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你的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你的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分公司非独立核算,属于办事处的性质,不能构成纳税实体,所有的纳税事宜有总公司申报办理。税务局不会卖给你发票,你也不用在深圳纳税。有两种处理办法:1、在本地销售,发票由总公司开;2、在本成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核算的纳税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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