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刑事申诉期限是多久_刑事案件申诉有没有时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2:30:38 人阅读
导读:检察院人认为有错误的,才会给你通知进入程序,不是所有的都有答复的。依我之见:我国刑事申诉是没有时效期限的。为什么说没有时效期限的呢?一,这是刑事诉本身的特点所决...

检察院人认为有错误的,才会给你通知进入程序,不是所有的都有答复的。

依我之见:我国刑事申诉是没有时效期限的。

为什么说没有时效期限的呢?

一,这是刑事诉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刑事诉讼是针对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依照刑事诉讼法依法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国家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丶检察丶审判机关分别行使相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权利。由于我国是成文法的国家,由立法机关制定并公布的法律是以‘’文字表述‘’的形式公诸于公,犯罪嫌疑人的一个具体行为要结合法律抽象概括的规定的适用,不同的办案人员的文化背景丶生活阅历对有关法律概念‘’文字‘’的具体内涵的理解,对法律概念‘’文字‘’的外延的理解是有差异,这种差异有可能因个人认识水平的差异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我国的法律制定的主体多元也可能发生错案发生,比如,从广义上讲全国人大是法律的制定机关,而立法法又赋于了国务院和各部委,以及各省丶市丶区,设区的市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丶条例的权力,当‘’法律‘’与上述法规规章条例‘’打架‘’时,因办案机关人员的不同理解,就可能办理‘’冤假错案‘’。

二,正因为上述办理刑事案件是人在办理,是人,就会有错误,从古至今都不可能彻底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所以我国刑事诉讼在立法时就确立了‘’事实求是、有错必纠‘’。为此,在现行《刑事诉讼法》中设专章制定刑事案件纠错程序即‘’刑事申诉程序‘’,而该申诉程序专章中从头至尾既无明文规定申诉时效期限,从诉讼立法确定的‘’事实求是丶有错必纠‘’的原则中也推理不出立法机关有限制‘’刑事申诉‘’的立法意图,所以,刑事申诉法律上是没有时限和次数限制的。

三,近几年,在纠正‘’冤假错案‘’的司法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事实求是丶有错必纠‘’,而不违法的人为设限,才能真正做到‘’有错必纠‘’,比如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强奸杀人案、聂树斌故意杀人案等均是家属几年丶十几年申诉,几级法院,以至最高法院多次再审,最后才纠正了错误。

四,关于最高法院制定的有关刑事申诉的有关规定,如果与上位法,即《刑事诉讼法》的原则和规定相抵砫,应该是超越基本法的解释,应该是自始无效。根据《宪法》〈修正案)的关于加强‘’违宪审查‘’的规定,我相信最高法院的关于‘’刑事申诉‘’的‘’违宪‘’问题会在不久的将来得到纠正。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有不当之处请见谅。

;按《刑事诉讼法》规定,申诉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刑事申诉没有时间的限定性,即刑事诉讼法对申诉人进行刑事申诉并没有规定期限,不管一个案件经过处理后经过多长时间,申诉人均可以提出刑事申诉,且只要刑事申诉是人民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人民检察院就应当受理,不得以超过申诉期限为由不予受理。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二、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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