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楼上的几位你们说的情况属于突然辞职和单位出资重点培训并就此签订特殊合同的情况!
楼主所说的这种情况应该这样解决:
提前30天向公司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辞职,如果公司不接受就可以用快递的形式送给公司,这样公司拒收,你也有证据证明你30天之前就向公司提出正式辞职了。
请注意:只要合同没有特殊的关于辞职的规定,那么你只要提前30天辞职,不论公司批不批准,你30天之后走人就可以,并且你本人不负担任何法律后果。
如果你走之后,你公司还不给你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恭喜你!
你公司必须要给你交保险,还要开给你工资,如果不,直接去劳动仲裁告公司,你肯定胜诉(不过没有这么白痴的公司)
祝:早日找到称心的工作!
交了辞职信后公司不批,在一个人想不想走,有人说不能走,因为腿长在你的身上,没有人能给你做出阻拦,只要你没有违反法律,一般的人是不会干涉你的,所以你想走就走,想留就留。
我如果按照工厂的规定交了辞职书,领导没有批的话没有签字的话,就等于公司的程序没有完成,任何一件事情没有完成程序的话,就等于这个事情不完美,这个事情不完美的话,就要承担一切相应的责任或者后果,如果你辞职没有批的话,你直接走了,那就等于你没有做出相应的交接,公司有权利追究你的相关责任。
所以如果要是辞职的话,一定要讲嗯自己的原因告诉领导,因为一般情况下只要你决定走了,领导不会强留,因为他强留下来的话对你来说没有任何益处,所以不需要考那么多,领导不会批你没有这么一回事儿,之所以你老不批可能是拿着公司的借口,嗯,或者说招人啊招不到的情况,但是一般情况下,我们只要真心要走的话,领导都会批准,因为现在是法制社会,没有人说强留。
你有劳动合同在手,所以说只要有证据没事,因为按照公司的流程辞职,如果一个月不批的话,我可以在一个月把这个离职书叫了劳动局,到时候我们就可以走了,但是你不能说一句话,因为辞职书已经交了,你老婆批我立马就走了,实际上没有这么回事。
做事有头有尾,你要有充足的证据,我把此事交给领导,一个月到了,你让我有批我直接走了,但是这样的话,一般情况领导都会批的,只要你强行要走,他把你留下来,你在这儿也会霍乱公司,而且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益处,所以说领导肯定会考虑到这一点,就看你的心坚定不坚定,只要我不想做就是不想做。
我和你有过相同的经历。
如果你要辞职老板不接受,你可以直接递辞职报告如果拒接的话可以采用寄挂号信的方式在30天后无需老板同意你就可以走了。当然你这样走一般的无耻老板是不会给钱的
接下来你需要在你就职期间内收集证据。
1.关于你在該店工作过的证据。具体到工号,工作期间的工作照片,还有就是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这个是可以告他的,在就职一个月内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三倍工资赔偿。)
2.注意观察店里是否有不正规经营的情况,这个可以作为"把柄"在必要的时候"提醒"老板
3.有空多学习相关劳动法。
4.以上内容可能有错误,我也是个半吊子。但是挂号信这个是劳动仲裁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的。
应该说明辞职理由:工资待遇过低;发挥不出才干;与同事矛盾激化等等,直到说服领导同情批准为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按此规定辞职,就是合法的,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到时间可以走人。如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再要回来就是了。试用期内辞职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后辞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到邮局快递辞职信给公司人事部或者老板,快递单上写明“辞职信”,上面有快递日期,能够证明你提前30天通知,送达有签收记录,能够证明对方已经收到。辞职是不需要单位批准的,只要提前通知并做好工作交接即可。30天后用人单位就必须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领导如果认可你,早就给你加薪了;领导如果为你好,你有好去处,应该支持你才是。一句话,想离职,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
按照法律规定
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
有的企业要求三个月
首先满足制度要求
其次,跟领导沟通,说明去意已绝,没必要强行留住
第三,做好工作交接,避免个人利益受损
必要的录音录像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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