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双方没钱垫付怎么办_交通事故肇事者没钱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7:04:48 人阅读
导读:交通事故一般都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出具责任认定书。如果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那么对方就应当对损失全部予以赔偿。如果说对方因交通肇事造成财产...

交通事故一般都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出具责任认定书。如果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那么对方就应当对损失全部予以赔偿。

如果说对方因交通肇事造成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一般情况下,通过交警调解可以要求对方先垫付有关修理费或者医疗费。

当然也有的车主拒不垫付有关费用,出了事了,扬言:“我都买保险了,有事找保险公司赔去。”

对于这种情况,你也不比与他计较。你只要按照规定,让保险公司对您的车辆进行定损,然后到有关指定的修理部门进行修理。最后让修理部门出具有关修理材料清单和收费正规发票。找对方要求赔偿。



如果对方拒绝赔偿,你可以持交通责任认定书,损失清单,修理费用发票等证据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的时候一定要将对方的保险公司列为被告人。这样法院一般都会判决对方和保险公司赔偿的。

只要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那么你很快就会得到赔偿款的。如果对方车辆没有保险,那么你可以要求法院执行对方的财产,包括扣押变卖车辆等。

所以说,出事故后,对方垫付有关费用更好,如果不垫付,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请你不必顾虑。

交通事故住院,对方没钱出医药费的,你方可以先行垫付医疗费,同时可以要求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先行支付最多10000元的医疗费,如果自己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向当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提出申请 ,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先让第三者垫付。。说以后可以报的。。。都报警立案逃不了的。。。还可以 叫保险。。。垫付。。。。都不行的话。。。你就别管了。。。让他告吧。。。。。有保险不用怕。。。司法先找保险公司的

可以,交强险有一万块可以垫付的,平时我会写好病情简介、诊断证明,叫家属去住院收款处拿医院的账号交给保险公司,等他们垫付即可,但是只有一万块,超过的他们不垫付的。

关于驾车致人受伤住院需要垫付医疗费用的问题,的确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车主垫付吧,还害怕伤者不提供相关的报销票据,到保险公司无法理赔;车主不垫付吧,于道义和情理上都说不过去。所以,这个问题很难解决。

遇到这种情况,车主要不要垫付医疗费用的问题咱们不予讨论,因为,这个问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很难形成一致的看法。所以,我们就抛开这个问题不谈。当然,针对你无力垫付伤者医疗费用的个案来说,你只有先让伤者自行解决了,等交警责任划分完毕、保险公司依据你所承担的责任进行理赔了。

我们今天不谈论伤者医疗费用垫付的问题,我们谈论什么呢?

我们谈论一下交通事故“联动机制”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首先,对于车主的投保信息,保险公司、公安交警、医疗机构应该做到信息共享。其次,作为公安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上,应该科学、及时,并将结果上传至共享平台;作为保险公司应该依据责任划分结果和车主的保障信息迅速将医疗费用使用上限上传至共享平台;作为医院可以根据车主的信息和保险公司上传的结果先行垫付伤者的医疗费用并及时通过线上与保险公司进行结算。这样做的话,不但能保障伤者可以及时就医;而且,还省去车主自垫医疗费用的种种担心了。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无论哪个行业都应该迅速地跟上时代的步伐,否则,就会被社会人群所诟病。——交通管理部门也好;保险公司也好;医院也好,到了该改变的时候了。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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