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不公平能解除吗_协议有失公平,能否撤销?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19:58:42 人阅读
导读:如果合同条款明显不公平,那么属于显失公平合同。若符合显失公平的要求,合同可变更可撤销。注意:①显失公平的程序需要证明②需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

如果合同条款明显不公平,那么属于显失公平合同。若符合显失公平的要求,合同可变更可撤销。注意:

①显失公平的程序需要证明

②需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婚姻协议书中的“显示公平”内容不适用合同法关于合同变更和撤销的规定。


一、先看合同法关于合同变更或者撤销的具体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从《合同法》的规定看,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理由中,合同内容显示公平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签订合同时违背了其真实意思,含义不同,是合同变更或者撤销的并列的理由。


二、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或者撤销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看,只有在签订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的内容)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的,人民法院才有可能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或者撤销。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无论其他什么情况,一方提出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书的,人民法院会驳回其提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没有出现这两种情形的,就不会出现变更或者撤销协议书的结果。


离婚协议中出现一方分得绝大部分财产的情况并不鲜见,不能因为二者得到的财产数额的不同去判断是否属于不公平。因为,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的分割是基于在先婚姻而进行分割的,是有一定的身份关系在里面。一方因为对家庭贡献少愧疚、或者因为有某种过错、或者有某种前途或者身份上的期待,而签署离婚协议,放弃婚姻中的对共同财产分割的权利,是一方的真实的意思表示,这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


需要注意什么?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就行了。







您好,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民事行为是否显失公平应当以行为成立时的情况作为判断标准。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至于是请求变更还是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有选择权。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第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感谢受邀回答这个问题,不公平的合同交易合法吗?现在就我个人的观点回答一下。

从字面上理解,首先,应该明白交易合法吗?所谓交易,通俗的讲,就是你买与我卖。既然是买卖,从古至今,肯定都不是欺行霸市,而是你情我愿来进行“资本互换”的一种行为方式。它的主体都是自己!且不管它的方法采用的是自选或是代购,除了简单的“相互馈赠”只要不是法令禁止的“商品流通”,应该都算是合法的。

其次,合同交易。那就更好理解了,它是为了一笔买卖而形成的契约。具有双方的愿景和共同的执行力与约束力。或许它可以与男女双方步入婚姻的结婚证媲美。

再次,你举例了租房合同问题,我个人建议,根据简单的你情我愿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没签合同之前,应与房主沟通一次,或修缮合同条款,或增加一份补充协议,来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另外,付三押一,本就是城市发展中人流量不稳定而形成的对策,是为房主省心频繁换租客的麻烦;而这对外来务工人员来说,的确也是道压力,1,房租付完了,要想吃饭问题。2.又担心工作不稳定,若换新工作了怎么办?路程太远等等,这是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

最后,由于时间问题,简单回答到这,针对我的回答,只希望提问者,体会到的是一份简单的思想,能够一切从简,从新开始,望快乐。

也欢迎有不同观点的朋友,留言与补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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