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了还有效吗_房屋租赁合同过期了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6:34:43 人阅读
导读:1、当然需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2、租赁合同的租赁位置是你的营业地点。3、在营业执照上有反映。4、任何企业、个体工商户都应有经营地点。5、没有有效的租赁合同无法证明...

1、当然需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2、租赁合同的租赁位置是你的营业地点。3、在营业执照上有反映。4、任何企业、个体工商户都应有经营地点。5、没有有效的租赁合同无法证明你的合法营业地点。

實際操作中不需要寫明。房屋的現狀,不管是否出租,在合同中一致體現為非出租狀態。如果由於承租方不願意解約造成交房日期延後,可以根據合同中的交房延期追究違約金,正常的房東,都會選擇和租客解約。如果你實在不放心,可在補充協議中專門就出租一事寫明相關違約責任。但是正式合同是絕對絕對不能體現房子在出租狀態的,因為這樣的話,交易流程中第一步房屋核驗就過不了,更別提過戶了。

有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续租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合同的形式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因此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租赁物也就是房屋,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转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的瑕疵担保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32条、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依照本法第61条仍然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236条、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综上所述,你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你继续使用租赁物 也就是房屋,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但是转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以给承租人一定的时间搬家OK 么?

如果原合同没有关于续期的有关约定和处理措施的话,那么理论上,双方未签订新租赁合约的,若租方又继续按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有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原合同的约定,但是原合同的租赁期限已变为不定期。双方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当然了,要给予对方合理时间。所以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建议续签或是以有证据痕迹得形式确认下,不然可能会面临房东随意涨房租或是临时解除带来的不便。

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在没有续签合同的前提下,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内容继续履行主要的合同内容的,视作签订了一个无期限的租赁合同,合同双方的一方都可以无条件的在任何时间内解除合同,但应当赔偿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这类的损失是指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年未续那要看合同怎么签的了,如果当时说没有什么变化就这样延续下去,那就是有效的。如果签订时说明未续就解除的话,那么解除后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开具解除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然后去注销地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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