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要签合同吗_非全日制研究生值得上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20:35:57 人阅读
导读:您好,我来帮您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叫全日制工,什么叫非全日制工。一、全日制工,就是我们所说的5天8小时工作制,如果按照这个来的,就可以算作全日制工...

您好,我来帮您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叫全日制工,什么叫非全日制工。

一、全日制工,就是我们所说的5天8小时工作制,如果按照这个来的,就可以算作全日制工。

二、非全日制工,在一家单位工作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就可以算作非全日制工。

其次,我们要了解这两者在劳动合同法里有什么特别规定?

一、全日制工,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要依法缴纳社保、公积金等等,公司在辞退员工时候还要面临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等事项。

二、非全日制工,可以不用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不必缴纳社保公积金,公司让员工走时也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综上所述,你如果每天在公司工作5小时,超过了上限4小时,那么肯定属于全日制工了,这样公司必须要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等。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劳动合同法》第68、69、70、71、72条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说白了非全日制用工就相当于小时工,没有什么保障的,建议你还是签订全日制用工合同,这样是有保障的,还有就是实习期和试用期是有本质区别的,实习一般是为了完成学校的课程,算学分的,而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非全日制用工,企业需办理工伤保险。

由于2017年是改革后第一批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到2020年才有第一批非全日制研究生同学毕业,在这三年的时间里,政策究竟会怎么变化,没有一个人能非常确定的告诉你。每一个确定是否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同学,都得自己经过深思熟虑,最后才能确定下来。因此深刻分析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优缺点,才能帮你判断出是否去读。



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来说,由于新政策的出现,考试的难度相对于已经工作了的来说变大了,分数变高了,但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考不上全日制的还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的,能够更加灵活,使大家都有书读,尤其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具体的优点在于:

(1)分数线低,考试难度相对较小,适合于对自己的成绩信心不够的同学,可用其作为保底。

(2)对于二本或三本的学生来说,可以更加勇敢的去报考自己想报的985学校,大不了转为非全日制

(3)根据学校的不同,非全日制的上课时间可能在晚上或者周末,对有工作的人比较合适

(4)和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毕业具有双证和派遣证

(4)非全日制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可以在学信网上查询,教育部规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统一标准,证书有更高的含金量



虽然有不少的优点,但是还是有一定的缺点,尤其是在学费方面:

(1)大部分学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都没有奖学金、助学金的补偿,并且一般不提供宿舍,所以对应届毕业生来说,每年需要多花几万块钱,家庭条件不好的,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同学需要考虑一下。

(2)以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比较容易毕业,现在几乎和全日制的相同,还需要修够学分,发相应的小论文等,毕业难度加大

(3)非全日制现在还是一个新政策下的产物,社会和考生还不一定完全接受。在找工作和考公务员时,还不知道是不是有必须是“全日制研究生”的要求。

但总体来说,非全日制研究生比以前更为规范,也更加受到教育部的认可,更加适合学历不高或在工作的人,考上一个985学校的研究生。

总体来说还是有利的,其实只要你混的好,都是校友。

现在很多企业为了逃避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义务,往往绞尽脑汁的想办法,一般采取的打法律擦边球的方式有:

1、企业先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再把劳动者派遣到企业工作的方式。通过这种方式,企业不需承担缴纳社保的义务,而劳务派遣公司也很难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企业将部分工作外包给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该人力资源公司与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的劳务合同,再由这些劳动者干企业外包出去的活。通过这种方式,企业不需承担缴纳社保的义务,而该人力资源公司也一般仅缴纳工伤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也是不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保的。

至于你提的问题,应该也是企业为了逃避缴纳社保义务,而想出的办法。至于,你是否能接受,根据你自己的情况由你选择。不过你如果同意且签字了,肯定不能保障你的权益,建议你慎重考虑把。

是的,非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则符合劳动关系的所有特征,双方之间建立的是的劳动关系,应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灵活多样,以小时计酬为主,但不局限于以小时计酬。除了以小时计酬的形式以外,常见的计酬方式还有以日、周为单位来计酬或按件计酬。因为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从事非全日制劳动,所以本条所规定的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累计时间,都是针对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劳动所做出的,而并不是指劳动者实际上平均每日的全部劳动时间和每周累计的全部劳动时间。

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约定口头协议而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没辙,遇见这种情况,要么默认要么换工作,改变不可单位,如果组织员工集体和公司谈判,你会被领导记住你带头闹事,单独谈判希望不大,找劳动局解决,你也会被记住的,所以你还是另谋高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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