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法院判决后可以马上申请保外就医,关键是要符合申请保外就医的条件: 1、《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2、《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你当时为啥不报警?受伤与否,会有司法鉴定机关进行鉴定,一般没有明显伤,就是说胳膊被你拽疼什么的,警察也会叫他们去医院就诊,但作为你可以不要先垫钱给他们,叫他们自己掏钱看,如果没有问题,他们要你付就诊医疗费,你可以叫他们走司法途径,如果法院判你赔付,你就赔付,这是没有办法的,但法院也不一定在对方没有伤的情况下,判你赔付的,这个要等法院判决才知道,问题没那么严重,不要怕,如果问题严重了,你都不会有时间有机会来发知乎提问了,不过你现在也可以报警,说他们讹诈你,但是不管怎么样,不要掏钱出来垫付医药费,警察只管认定有没有违法犯罪,对方查不出问题,要向你要钱,警察也不会硬性叫你给钱,也会尊重你说走司法途径的(就是叫对方去法院上诉,要医药费),但是不排除有些人太坏,会有把自己搞伤,想狠狠讹你,讹不成说不定还能想什么下%三#滥手段,叫你及时报警也就这个意思,及时鉴定伤情,不给对方留害人的时间
规范角度来讲,保外就医:正在服刑的罪犯,患有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保外就医的疾病,按照法定程序,可准予保外就医。
看守所只是一个临时羁押场所,一般不负责服刑的罪犯。只有对于生效判决确定剩余刑期不足3个月的罪犯,可以由看守所代为执行,不再送往监狱。
因此,在看守所不能说保外就医。如果非要说在看守所保外就医,那说明当事人已经被法院判过刑,并且刑罚已生效,这种情况下,仍需要问“法院还要判刑吗?”,显然是“多此一举”或者说明知故问。上述情形应当排除。
那很大可能的情况是: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患有严重疾病,但案件还没有审理终结(宣判),这时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可以被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可以到外面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最终是否要判刑,跟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在外就医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还是会被判刑,患有疾病并不能阻却犯罪的成立。
当然,如果被告人在判决前死亡的,终止审理或者发现其无罪的,宣告其无罪。
1.刑事诉讼法第16条;
2.刑事诉讼法第67条、第74条等;
3.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等。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规定,法院判刑但没有送去监狱,如果犯人身体出现了异常,危险到了生命是可以办保外就医的
您好!有两种情况可以保外就医:
①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
②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构成要件的犯罪_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