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_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7:43:49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我国在婚姻的体制上实行的是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方针,只要在双方的自愿情况下,符合结婚的年纪,随时都可以登记结婚。双方要是感觉婚姻失去了灵魂,再也不能捏...

谢谢邀请;我国在婚姻的体制上实行的是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方针,只要在双方的自愿情况下,符合结婚的年纪,随时都可以登记结婚。双方要是感觉婚姻失去了灵魂,再也不能捏合生活在一起,就有权申请解除婚姻。

双方能够坐下来进行协商,在平等的状态下,没有任何外来干涉和逼迫的环境里,签订的任何离婚协议条款都是合法的。如果双方的意见不能统一,协议不成,才是走法律的程序起诉到法院,依法解除婚姻的。

正如楼主所说,起诉离婚后是否还可以协议离婚的这个问题,当然可以了,别说你们有了统一的意见,能够坐下来协议离婚,就算你们不想离婚了,要撤销起诉离婚的诉状,随时都可以,这是你们的权利,是合法的权利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不过,既然你们最终的目的还是要离婚的话,也可以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协议离婚的。只要详细的拟定了协议的条款内容,落实好离婚后双方心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例如,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又何必又多此一举,这边要撤销起诉,那边又跑到民政局申请离婚,也不怕多事,累不累呀!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首先,从法律上说,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效果是一样的,都是合法有效的。

第二,从个人耗费的时间、精力角度来说,如果协议离婚能成功当然是更好的。

协议离婚中双方协商一致,然后去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纠纷少,耗时短。

诉讼离婚一般是双方达不成一致,纠纷矛盾比较多,需要由法庭来裁决,一般耗时比较长。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酒还是原装的好。能不离还是不离为对。外面的世界都说是很精彩。但是你如真的到外面的那个世界看看,你会发现也不过如此。都说是一山更比一山高。真的到了那山,你会发现过了那山还是那山。人性的弱点总是觉得下一个才是最好的。可是现实可能你会发现好的已经是被人挖掘的差不多了,轮到自己的可能是一蟹不知一蟹。还是珍惜现在,珍惜你拥有的眼前人为对。人还是冷静冷静一下。夫妻之间不存在面子问题,互相体谅,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互相都把自己的心收一收。你会发现什么才叫暴雨过后必有彩虹。请三思而后行。祝你们幸福。

离婚条件非常简单就四个字: 感情破裂。

但围绕这四个字要做的准备很多,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等,如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商量好,签字后到民政部门,把结婚证换成离婚证就好了,但如果要法院判决,还得请律师,对驳公堂。

总之,能不离则不离,世间的经验是头婚好,二婚以上都是好的少,有好多离婚后就单过,有的离了婚,双方再婚,由于有共同的子女经常联系又搅到一起,把新婚一方拋在一边,无奇不有。

劝天下准备离婚的人谨慎、谨慎再谨慎,千万不要草率做决定,毁了自身幸福,又给孩子造成严重的阴影。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先分清楚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在哪里。

首先我们知道,中国公民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二是诉讼离婚,即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领取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

一、协议离婚

双方能够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离婚协议,对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均形成书面协议即离婚协议书,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照片、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当着婚姻登记员的面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各自领取《离婚证》。

协议离婚后如反悔的,不能就离婚反悔,只能就协议的内容要求反悔,需要通过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查明离婚协议签订时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驳回起诉。

二、诉讼离婚

双方就是否同意离婚、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的金额,婚内财产的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时,或存在婚内过错一方的情况要求追究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只能由一方作为原告起诉对方到法院要求法院审理判决离婚,法院会根据双方证据情况和查明事实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和双方意见,通过法院判决形式判决是否同意离婚,或通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离婚。

判决或调解离婚后,不用再办理离婚证和离婚登记,生效判决书和调解书即是离婚证明。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起诉时如法院审理查明无法定条件存在必须判决离婚的,则一般驳回起诉,需要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此时对方即使不同意离婚,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并处理双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


因此,可以看出,哪个方式离婚更有利于自己,得根据自身条件是否满足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双方能够协议,且协议的方案对自己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条件更为有利时,首先选择协议离婚。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对方提出的协议方案较为苛刻,自己无法认同时,建议通过诉讼离婚主张法院保护己方权益的形式判决离婚则更有利。

协商离婚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普及一下主要的相关法律常识吧:

在我国大陆,离婚只有两种方式,要么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要么是到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无论是对是否离婚还是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哪一方面无法达成一致,一般都无法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只能由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第一个问题:到哪个法院起诉?

按法律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实施原告就被告原则。但有些情况应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如以下情况:

  1、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2、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的第二个问题:单方诉讼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要符合“感情破裂”的条件,才能让法院判决离婚。

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让法院判决离婚不容易。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标准说起来很简单,就是看“是否构成感情破裂”。但实践中怎么认定是否构成“感情破裂”就复杂了。感情破裂是一个抽象的说法。经常有一方坚决地在法庭上说“感情绝对破裂了!”但法院最终还是不判决离婚。因为感情破裂与否,不是一方说了算的,法官得根据一些客观情况来综合判断。

比如《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那么是不是不符合上述条件,就没法离婚了?也不是,还有很多情况可以作为认定双方“感情构成破裂”的标准,比如《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等相关司法解释中也规定一些可以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但同样也不是全部,而且这些标准也不是绝对的,在具体案件中还是要具体判断。

真在诉讼实务中,有两点很重要:

1、上述认定双方感情构成破裂的标准所涉及事实,如果一方主张存在,另一方不认可,主张的一方要负责提供证据,如果不能提供证据,即使是事实,法律上也无认定 。所以,要注意提前准备证据。

2、感情是复杂的,上述标准也未必能涵盖所有感情破裂的情形,且上述标准很多也比较模糊。存在符合某条标准的情形,如果没有严重到一定程度,也未能能认定符合条件。比如说有家庭暴力,打两个巴掌从广义来讲,也算家庭暴力,但如果只是这个情况,通常就算不上判决离婚的家庭暴力标准。法院判决还是要综合全部案情考虑。

最后再说说孩子几岁有权选择跟谁生活的问题。

夫妻离婚时,如果能自行对孩子抚养权协商一致,不管归哪一方抚养,或者是双方轮流抚养、共同抚养,法院一般都不会干涉。如果对抚养权问题协商不成,虽然说都是孩子的亲生父母,理论上给谁都可以,但法院总要依据一定的规则来作出判断。法院作判决总的原则就是一个,即“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

这里也有很多标准,本文暂不介绍,关于抚养权与孩子年龄的问题,主要是这样的:

1、两岁以内,原则上归女方,特殊情况另议。

2、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原来的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听取孩子意见的年龄是10周岁,是因为原来的法律中10周岁才达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标准,而现在的法律规定8周岁以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现在的实践中应该以8岁为标准。

以上供参考,现实情况可能很复杂,必要时还是带资料找律师吧。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你老婆去法院起诉离婚,要的就是公正,公平,以法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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