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有上限吗_双倍工资有没有时效限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16:24:12 人阅读
导读:法律对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是有限制的,一般最长不能超过11个月,但也有特殊情况是最长不超过12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

法律对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是有限制的,一般最长不能超过11个月,但也有特殊情况是最长不超过12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员工未签订合同超过一年的,则超过一年后将视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超过一年以后时间视为双方已签订合同,所以也就无须支付双倍工资,故双倍工资最多可以要求11个月时间。不超过12个月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普通时效是一年,所以此情形下双倍工资支付时间也不是无限长,而是最长12个月。

  双倍工资,就是两倍工资、二倍工资的意思,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的规定,中国人喜欢把二倍说成双倍,如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双倍赔偿。   双倍工资没有三倍封顶的规定,三倍封顶只适用于经济补偿的支付。   经济补偿的三倍封顶是指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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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劳动合同到期的,如果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如果公司没有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相关的劳动待遇可以参照之前的合同。如果过了一个月,仍然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注意】:为防止公司以签订短期书面合同,到期后不签书面合同,大部分地区均支持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书面合同,继续用工的,超出一个月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但不排除某些地区仲裁委和法院不支持,要具体对待。

再次,如果超出一年,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然需要立即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要继续支付双倍工资。

最后,关于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如果未签订的状态持续到现在,对于双倍工资部分,可以从现在往前倒,一年以内的可以计算。超过一年的,没有时效中断的事由,则不能再主张。

那你明白了吗?觉得我的回答有帮助的话,欢迎关注。

这个认识是错误的。一年内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请求可获得支持没有问题,但超过一年后是否可获得支持就不一定了。因为这涉及劳动仲裁时效,时效超过了就丧失了胜诉权,双倍工资诉请就会得不到支持,所以并不是只要未签合同就可以随时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并获得支持的。

这里有个问题,就是双倍工资时效如何起算?各地司法实践形成了二种做法:一是以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开始计算,并以一年为标准逐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二是从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或未签合同满一年之当日起计算,如杭州地区等。我们同意第一种观点,上海地区就是按第一种观点执行的。

之所以将未签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确定为一年,是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特殊时效只有一个即劳动报酬(可以离职后一年内提出),除此之外均为一年。如果双倍工资定性为劳动报酬的话就可以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但双倍工资并不是劳动报酬,我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从该条规定的立法本意分析,双倍工资的性质并非完全是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所获得的一种劳动报酬,其超出双方约定的劳动报酬的部分是因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承担的法定责任。

我是单位上班的,这个问题还真不知道。

按照法律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最长为12个月,工作5年可以要求支付12个月的双倍工资。满一年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特别注意 司法实践中即使未签劳动合同,也无需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义务,可不支付双倍工资。 如双方就合同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可不支付双倍工资。 退休返聘人员和实习生等,可不签订劳动合同。 人事经理未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不支付双倍工资。 申请双倍工资劳动仲裁,不能超过时效期。

双倍工资的时效规定:我们在实践中,经常听到"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的限制,1年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还可以要求。我们说根据法律规定,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开始计算,时间为1年。当然我们在一些仲裁委,特别是一些远郊区的仲裁委的裁决书中,有时会看到有时效的裁定,我们说是适用法律不当,劳动者应该坚持起诉或者上诉的。由于双倍工资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惩罚性赔偿,并不是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即劳动报酬,那么就不应该适用工资的仲裁时效即从劳动关系解除时开始计算,有些地方支持双倍工资从双倍工资主张权产生之后就开始计算仲裁时效,因此双倍工资不及时主张有可能超过仲裁时效,目前安徽就支持时效。

有时效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先申请劳动仲裁,不服裁决再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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