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_婚前全款房要不要加女方名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7:00:46 人阅读
导读:婚前男方全款买的房子产权自然归男方所有,为什么要加女方的名字?不用加,也不能加。为什么不用加呢?首先,既然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双方已经认定了对方,你这个人马上都...

婚前男方全款买的房子产权自然归男方所有,为什么要加女方的名字?不用加,也不能加。

为什么不用加呢?首先,既然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双方已经认定了对方,你这个人马上都是她的了,你的一切也将属于她,房子自然是给她住的啦!只要女方对你们的婚姻有信心,真心实意和你过日子,房本上加不加她的名字有什么关系啊?

不能加,首先是因为,现在是法制化社会,许多人为了避免以后说不清楚,都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其次,现在的离婚率好高啊!最重要的是,房子本来是男方所有,本来挺简单的事为什么要整那么复杂?万一婚姻发生变故,本来是不争的事实,又要多费多少口舌啊!

不要担心不加女方名字会得罪她,如果女方是通情达理、独立自强的女性,她会理解并支持你的做法。即使女方感情上多少有点情绪,解释解释,缓冲一下,应该能接受的。如果女方嫁给你是别有所图,为了房子才和你结婚,那得罪了正好!早点看清她更好,省得结了婚再离婚,人才两空!

买房是人生的大事,结婚也是人生的大事,能够全款买房结婚真是人生的幸事!和女方多沟通,多交心,诚心待她,爱她一辈子,比房本上加一个名字更重要,更实在!

最后祝你和所有的朋友生活幸福,开心快乐每一天!

是的,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即然加名字就不要考虑离婚

属于婚前财产,后期出现离婚,不予分割,仍属于婚前购买人的私人财产。


1、婚前房产。

在夫妻双方合法登记结婚之前买的房子均属于婚前财产,婚前房产的类型有多种:父母出资、单独购买,夫妻双方共同出资指定做其中一人的名字等。

其中,父母出资、单独购买的全款房产,在婚后同样是受保护的,不因婚姻的变动而被分割,即:婚前购买的房子,结婚了、再离婚也与另一方无关。

若是双方出资购买的房产、或者婚后共同偿还房贷的,若是后期有出现离婚的,则按实际份额比例来做财产分割。


2、增加产权人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婚后增加产权人时,提供产权证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户口簿,夫妻双方本人到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3、房产证上增加(减少)产权人所需的费用是多少?

(1)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增加配偶名字的只需要工本费85元,若需要减少配偶名字的按买卖交易税费中产生的二分之一征收;

(2)婚后全款购买的房产,增加或减少产权人配偶的名字都只需要交纳工本费85元。

(3)若是按揭购买的房产,房产存在抵押,则需要先结清银行贷款所剩余的欠款后,才能增加或减少产权人的名字。

为什么非要加上你的名字?你出一分钱了吗?加上你的名字你不觉得你很无耻无畏吗?就因为你嫁给他你就得写上你的名字?房子是给你们婚房,不是给你的财产,如果你不与他结婚,你跟人家屁毛关系没有。你和他结婚你可以尽情地住,但婚前的财产,你想都别想!不要有这样臭不要脸的想法!显得你与人家结婚就是想骗人家的财产,这样反倒拉低了自己的形象!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只不过很多人单纯的认为,房产证就算一切,只要房产证上有了自己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有自己的一份,其实不然,若是就简单的以一个名字来决定一切,那不就乱了。

刚结婚就在对方的房产证上加了名字,然后再离婚,房子被对方拿走一半,这有可能吗?一切都是人们误以为的罢了。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简单来说,这就是一个证明你对这所房子有权利的证件罢了,只是一个证明,虽然当作说,持此证件就有对房屋的处分权,但那仅限一个人独占而已,若是有两个含以上的名字,那么还是要遵守特定的法律,不能为所欲为。

在今年的新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割一项有了更详细的规定,尤其是对房屋这一项。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中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题主已经说明了,房子是婚前自己全款买的房子,那就符合婚姻法中的这一条,你的所有婚前财产都属于你个人虽有,即使双方结婚,这些财产的所有全也不会改变。

但是有一项例外的,那就是若房产所有人主动赠予,加上他人的名字,只要是登记过的,那么就会生效,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了。

但要主意的是,这个房子是婚前个人的全款买房,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候除非赠予时的登记要求,那么就不会按照双方各一半的方法分配。

其中全款买房的一方,要占有大多数的比例。

注:

个人建议,所有由此打算的人,一定要想清楚,最好在房产证登记的时候,约定好财产的分割比例,虽然房产不会白白的给对方,但必要的时候还是会很麻烦的

婚前买了房,结婚后加上对方名字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要分两种情况来看:一是只是在房产证上加了对方名字,夫妻之间没有任何关于房产所属的书面协议;二是既在房产证上加了对方名字,又有书面协议,约定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种情况下,婚前买的房可能仍然属于支付房款的一方,加了名字也没有任何意义;第二种情况下,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法律意义

1.婚前买的房,支付了全款,那么就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之后婚姻关系的存在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在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在离婚时,如果另一方不能出示自己也支付了房款的证据,那么该房产仍然是属于支付房款的一方所有。这一条规定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在第十九条末尾,规定了这么一句话:“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说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达成了书面协议,约定该房产归双方共同所有,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不管在结婚的时候有没有在房产证上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不影响房产的所属。夫妻之间的书面协议优先于法律的规定。这一点规定在了《婚姻法》的第十九条中。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结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在《婚姻法》和三部司法解释中都写得比较清楚和详细,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是不够的,最好能够出具书面的房产所属的协议。即使以后感情不和离婚,分割财产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纠纷。现在法院在进行夫妻财产分割时一般是看由谁出资居多。当然,结婚肯定不是奔着离婚去的,祝每一段爱情都能获得圆满。

仅供参考,如果有不同的见解,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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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算,只要房产证上加名字,就视为对女方的赠予,按照不动产登记证书上载明的份额双方按份共有,如果没有约定份额的,则视为共同共有。

而且,婚后在婚前购买房屋产权证上加名字,税务机关免征契税和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可见,国家还是鼓励这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的。

如果是男方父母出资的,加了名字,但是离婚了,这种赠予可以撤销么?答案是,一旦不动产登记变更,就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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