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违法律师费谁承担_打官司律师费用谁承担?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9:05:47 人阅读
导读: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总的来说,在我国现阶段的关于行政诉讼赔偿的案件的法律规定中,是没有关于律师费处理的具体法律规定的,所以基本上来讲,律师费不会算在赔偿范围...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总的来说,在我国现阶段的关于行政诉讼赔偿的案件的法律规定中,是没有关于律师费处理的具体法律规定的,所以基本上来讲,律师费不会算在赔偿范围之类。但是这也并不妨碍您提出诉讼请求,同时也请您注意诉讼费用,合理地做出判断。另外我也可以告诉您在我国,目前法院会明确支持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情形大体是两类:

1、双方约定的情形

在合同纠纷案件,或者在非合同纠纷、但原被告之间曾订立过与案件争议相关的文书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那么在起诉或仲裁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胜诉方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这一需要注意的是,在拟定这样的文书内容时,相应条款必须明确写明是“律师费”,而不以“法律费用”、“其他费用”、“合理费用”等一言概之,因为如此笼统的约定,在法律上均属于约定不明确的情形,法院对这类约定的审查是非常严格的。若协议中没有明确是“律师费”,法院判决对诉讼请求中的律师费往往是不作处理的。

2、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

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中,总共有九类,分别是:

(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2)著作权侵权案件;

(3)商标侵权案件;

(4) 专利侵权案件;

(5)不正当竞争案件;

(6)担保权诉讼案件;

(7)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

(8)法律援助案件;

(9) 仲裁案件。

以上就是对您的问题的简要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也期待您能够关注解梵,成为解梵的粉丝,以后遇见什么法律问题,也欢迎您向我们咨询,谢谢。

谢邀,打官司律师费是先由你自己垫付,当通过法律程序完毕之后,由法院宣判败诉过错方赔偿及承担申诉费用。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如需更进一步请咨询律师。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

在现实工作中,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是双方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也是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直接的证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已签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不给一份劳动合同劳动者,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者可到当地人社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要求用人单位给一份劳动合同(劳动者已签劳动合同签收表的除外)。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拒绝交给属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合同,更有些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领取劳动合同签收表上签名确认已领取,实际未给劳动合同劳动者,一但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就处难于举证的境地,其合法权益极容易受侵害。

因此,劳动者在工作中,不要随便在自己切身利益的工资表、考勤记录表和空白劳动合同等上面签名。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请律师的费用自己承担

劳动仲裁没有规定必须请律师,因此,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请的律师所花的费用自己承担。

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庭阶段,输赢都不需要付任何仲裁费。

当劳动仲裁案件上诉到法院阶段,就需要付仲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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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的需要国家赔偿。

(1)行政侵权赔偿是由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引起的。

  行政侵权赔偿产生的原因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这种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包括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和违法的事实行为,即只有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和违法的事实行为才能引起行政侵权赔偿,如果是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和事实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则不会引起行政侵权赔偿,只能产生行政补偿的问题。如果不是在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发生的侵权行为,例如民事侵权行为,也不会引起行政侵权赔偿。

  (2)行政侵权赔偿的请求人是合法权益遭受行政侵权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侵权赔偿的请求人是合法权益遭受行政侵权行为损害的对象,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论是否属于行政相对人,只要其合法权益遭受行政侵权行为的侵害,就可以请求赔偿。当然遭受侵害的权益必须是法律承认的合法权益,违法权益即使遭受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不能请求行政赔偿。应该注意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遭受的侵害必须是现实的、已经确定的,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害不能引起行政侵权赔偿。

  (3)行政侵权赔偿的义务机关是造成行政侵害的行政机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国家。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侵权赔偿的义务机关为造成侵害的行政机关。而行政侵权赔偿的最终责任主体是国家,因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法律上代表国家,其实施的行政职权行为是代表国家实施的,无论是合法的还是违法,其法律后果都归于国家,国家行政侵权赔偿的责任主体主要表现时赔偿费用从国库支出。

  (4)行政侵权赔偿的赔偿方式主要是支付赔偿金。

  行政侵权赔偿的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以消除影响、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方式为辅。

我是法眼扫描,执业28年的资深律师,来回答你的问题。

律师费一般都是由败诉方承担吗?还真不是!

律师费一般由委托人承担

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进行仲裁或者诉讼聘请律师的话,需要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一份《代理协议》,费用当然由委托人承担了。

那么这份律师费能否由败诉方承担呢?那就要看具体案件的情形了。

根据法律归档和司法解释,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情形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4、专利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如果专利纠纷案件中律师费要计算在被告的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必须是以“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前提。

5、担保权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人如依约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益即能得到实现,由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权利,由此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担保法》第21条规定的 “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6、不正当竞争案件。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7、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早在2000年作出的“关于印发 《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中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出“律师费在性质上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作为损失。”

8、法律援助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因此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建议将律师“办案必要开支”列入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承担。

9、仲裁案件。这里的仲裁是指国际仲裁,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合同规定律师费由对方承担的情形

现在好多当事人在合同中会约定,如果一方违约的话,要承担守约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公告费、诉讼费等。

法院仍要审查律师费是否合理

就算败诉方要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法院仍要审查胜诉方的律师费是否合理。

毕竟现在律师费的收费标准已经放开了,那么案件收费是否标准、合理,是否已经支付等法院都要审查。

法眼扫描代理的一个案件,索要律师费的时候,就向法院提交了《委托代理协议》、当事人支付律师费的转款凭证、律所的发票、律协的收费指导意见等。

总之,在我国让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案例还是非常少的,但这是一个大的方向,要让违约方付出代价。

在之前法律规定只有以下11中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法律援助案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商标侵权案件、专利侵权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担保权诉讼案件、仲裁案件 但是于2016年0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在此之后可以申请律师费由败诉方支付。

作为律师,这种问题我还是很有发言权的。

第一,公安管哪些案件?

公安现在管辖的主要是治安处罚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前者是《治安处罚法》规定的公安管辖的社会治安案件,后者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在刑事诉讼中行使侦查职能必须要管辖的案件。

对于故意伤害的案件,故意伤害主要分三个层次,即对受害人造成轻微伤、轻伤和重伤三个层次。刑事立案的标准是受害人达到轻伤和重伤的标准,对于轻微伤的,加害人是要受到公安施加治安处罚的。

第二,故意伤害案件中,轻伤和轻微伤指什么?

轻伤包括了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主要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因此,如果受害人属于轻微伤,显然这种情况无法刑事立案,这是属于治安处罚的情况,受害人报警后,公安根据治安处罚法顶多行政拘留加害人并让其赔个几百块钱就完事了,这种情况是不需要请律师的。如果报警后公安不管的话,受害人也可以拿出治安处罚法据理力争。

如果受害人达到轻伤的,受害人报警后公安就要刑事立案,不立案的你可以到当地检察院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反应。

总之,如果赔偿金额不是很大的话,受害人自己就可以处理,不需要找律师。

关注孙律师,你身边的律师朋友。

依据现行的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还没有支持强拆案件胜诉方得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法律规定。但通过行政赔偿调解或和解,可能会给付部分或全部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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