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继承房产简易程序_房产遗产怎样继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8:22:42 人阅读
导读:一、房产人去世了,他占有的房产份额就会涉及到继承问题。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遗嘱的,由遗嘱上的指定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一般情况下,是由第一顺位...

一、房产人去世了,他占有的房产份额就会涉及到继承问题。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遗嘱的,由遗嘱上的指定继承人继承。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一般情况下,是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他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二、办理继承房屋手续的部门,是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必须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现在已经取消这个规定了,节约了许多费用。

三、需要的手续是这样的。

(一)遗嘱继承的。

带好不动产证,继承人的身份证,遗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未经公证的遗嘱。登记人员由于无法判断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可能会要求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到场确认。那这和办理法定继承提供的手续就一样了。

(二)法定继承

带好不动产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说明: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可以是这些材料。比如医院的死亡证明,公安局的死亡证明,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户口注销证明,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等等。死亡年代久远的,也可以由村居委出具证明。

2、亲属关系证明是指,户口簿,结婚证,收养证明,出生证等可以用来证明夫妻关系或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如果办好了继承权公证的,或通过法院解决继承权纠纷的。那就只要带好公证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动产证,继承人身份证就可以直接办理继承登记了。

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程序就是你直接去法院立案,然后准备证据等材料等待法院叫你开庭就好。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周详的法律意见。

法院判决房子的过户流程: (一)首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 (二)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 (三)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四)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需提交证件(以下资料必须是原件) (一)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民事裁定书; (三)委托拍卖书(法院委托); (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发票; (五)私有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及身份证; (六)地税完税证明; (七)契税证明。 注意: 1、个人买受拍卖标的房屋需另提供资料: (1)买受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2)买受人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买受人为18-49周岁非本市户口的女性流动人员需提供,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2、单位承受拍卖标的房屋需另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收取加盖公章复印件); (2)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首先,根据《继承法》第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如果当事人想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继承纠纷,一般需要经过如下程序:

  第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如果法院受理后,会依法通知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三,法院在开庭前会依法通知当事双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四,就是开庭审理阶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五,就是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在您咨询的案件中,房屋是爷爷奶奶婚后共同购买的,应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在奶奶去世后,属于奶奶的一半房产由爷爷、子女来共同继承,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爷爷去世的,那么属于爷爷继承的部分由其法定继承人再继承(转继承),爷爷的一半房产由其子女来继承。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1)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2)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有遗嘱的,就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单独继承。没有遗嘱的,由父母各自第一序列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需要三方一起到公证处去办理公证,选取继承人继承,得到公证书,再由被达定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按照顺序依次进行。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房产证;

2、土地证;

3、业主档案;

4、死亡证明;

5、继承人户口及身份证。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公安部门开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领取并填写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

3、房屋产权证书;

4、申请人的身份证,同时需要提交复印件;

5、相关完税、免税证件;

6、继承公证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7、其他相关文件。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继承遗产房屋的问题,那么,在遇到这种情况时,2016最新遗产继承房屋的步骤是怎么样的?现在,在下文为您介绍具体步骤,希望对您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所裨益。

遗产继承房屋

一、遗产继承房屋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二、遗产继承房屋所需的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从上面内容可知,办理房产继承的继承人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此外,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是需要交纳相关费用,具体内容详见上文,在此不赘述。

我是法律微言,关注我,有问必答,无偿普法!明确回答你:

继承过户,一般需要区分两种方式,即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根据这两种情况,手续和程序办理一样。先说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就是老人没有留遗嘱,房子归所有继承人共有。继承人在法律上一共有好几层顺位,其中第一顺位继承人最为重要。

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指老人的配偶、父母、子女。这三方都平等的享有房子的继承权。也就是说,如果老人没有指定房子归谁继承,那么老人的配偶、父母(如果还健在的话)、子女都想有继承权。为什么要先说这个问题呢?因为房子要过户,就必须先要搞清楚,这个房子到底归谁所有,然后才能考虑过户的事情。

1.那么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呢?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其一,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和销户证明;

其二,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其三,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其四,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注意,以上所有材料所有的继承人,是所有继承人,如果缺少一个,房产局很有可能不给过户。

2.继承人过多怎么办?

如果继承人比较多,就有导致新过户的这个房子,需要把所有人的名字都登记上去,手续也比较繁琐,房产局也一般会建议确定一个或者两个继承人。比如,老人有四个子女,那么这四个子女可以先确定,房子到底由谁来继承,签订继承协议,确定财产分割。注意,这里要纠正一个常识,老人的女儿,即使是嫁出去的女儿,对于老人的房子,也是有继承权的。

在签订协议之后,你就可以拿着协议和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房子的手续,带上以上材料去房产局过户了。

遗嘱继承,就是老人明确写了遗嘱,并在公证处公证了,这个房子要留给某个人。这时候就需要被继承人额外提供老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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