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级_安全事故划分为4个级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0:50:05 人阅读
导读:安全事故划分为:1,伤亡1一3人普通事故,2,伤亡3一5人较大事故,3,伤亡5一8人重大事故,4,伤亡8人以上特大事故。共划分为4个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安全事故划分为:1,伤亡1一3人普通事故,2,伤亡3一5人较大事故,3,伤亡5一8人重大事故,4,伤亡8人以上特大事故。共划分为4个等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这个国家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在高于国家要求的基础上设定等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上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的事故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等。”



扩展知识: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1.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

安全生产

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农机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划分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工程事故等级的划分按照事故造成的人员受伤和死亡人数或直接对经济造成损失的,具体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

一 .特别重大事故:系指死亡人数可达30甚至以上,或者是受伤人数达到100人以上。而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亿人民币的可达到特别重大事故的等。

二. 重大事故:系指死亡人数可达10以上不足30人,或者受伤人数50以上不足100人重伤者。造成五千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三 .较大事故,事故死亡人数在三人以上不足10人的,或者受重伤人数在10人但是不足50人的,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之间的。四. 一般事故,事故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或者受伤人数10人以下,以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还有一种为轻微事故,即无人受伤或死亡,没有直接经济的损失。以上条件均为或者的关系,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判定其性质。其他行业还有相对应的事故标准。而我国根据安全事故的类型的不同又进行了不同行业的进一步的细分,包括火灾事故的严重程度的分类(特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一般火灾事故),船舶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和铁路交通事故,还有建筑事故。而不同行业的事故等级依据基础的四项等级事故的划分标准,针对性的分为特别重大的事故,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以及一般事故。在火灾和过程中不是因为直接原因导致人员伤亡的,均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以发生火灾原因死亡7天以内为期限。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资料拓展:企业如何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1、搭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平台,建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I单位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业绩实行考评,作为年检或注册的依据,规定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

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3、夯实企业基础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

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4、建筑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I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将安全管理指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任到人定期考核。

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施I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每项工程在施I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I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

一、安全事故的分类等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上报事故的相关规定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3、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5、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三、报告程序1、现场负责人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2、本单位负责人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3、接报部门逐级上报,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h;四、对发生事故单位的罚款标准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1)一般事故10万≤罚款<20万;(2)较大事故20万≤罚款<50万;(3)重大事故50万≤罚款<200万;(4)特别重大事故200万≤罚款<500万;新安全生产法:(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标准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一般事故 罚款:上一年年收入30?(2)较大事故 罚款:上一年年收入40?(3)重大事故 罚款:上一年年收入60?(4)特别重大事故 罚款:上一年年收入80?职工伤亡事故的伤害程度分类1、按伤害程度分:根据国家标准(gb/t15236-94),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1) 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2) 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3) 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4)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5) 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2、按经济损失程度分:根据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事故通常分为:(1) 一般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2)较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或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3)重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4)特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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