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老板在明知检验员不同意加班的情况下,对企业的损失听之任之,然后借损失对检验员追责,打击报复,借以对其余的员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此招甚妙。后面看谁不顺眼都可以借生产紧迫而强迫加班,既可以起到最大化的榨取剩余价值,又可以规避法律风险!这个翟森斌法官真是一个傻白甜,被企业主给套路了,劳动法有规定四种法定不可拒绝的加班情形,这个案例涉及的显然不属于。
1、不违反劳动法
2、需劳动者同意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08-04 劳部发[1995]309号) 一、适用范围 4、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条文,但依据劳动部的解释,公务员应不受劳动部门管辖,自然也就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10月1日、2日、3日3天,加班费按3倍标准执行。10月6日的假期是由10月3日的中秋节调整而来,视为法定假日。因此,也要支付3倍标准的加班工资。 10月4日、5日、7日、8日4天,属于公休日或者由公休日调整而来,按照法规,在这几天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题主所讲的这个问题,公司肯定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第十七条之规定。具体来说《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因此公司的行为是违反了《劳动合同》的。因此,员工完全可以有理有节有法的拒绝公司的这种行为。
只要你不怕自己在今后工作中被叼难,排挤甚至是逼迫你辞职,那就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处理解决。
这里需要收集好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牌、工资卡(条)、平常工作文件、处理资料以及公司有关工作的具体安排分工手册等资料。
这只是为了证明你属于公司员工,为这里上班工作。
接下来你将收集好休息时间内公司开会,培训等等通知、学习记录等资料,除了纸质材料,还可以收集相应的音频视频等材料,增强证明公司违约材料的多样性、公信力。
只要收集好公司违约的以上证据材料,便可以开展下一步工作了。
这里主要通过公司工会组织来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指出公司的违法行为,要求公司给予加班费或是取消休息时间的工作安排。
如果能够通过与公司协商解决处理更好,否则只有通过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诉裁决,也可以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在这里要注意是支付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是按每满年按1月的月工资补偿。
例如,小张在某公司工作了十年后,公司与其按合法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其补偿金为:1x10个月的月工资。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有主观上的过错,此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是每满年按2倍月工资支付。
同上一个事例,如果是因公司违法而解除劳动合同,则小张在解决劳动合同后,其赔偿金为:2x10个月的月工资。
月工资简单地说月工资等于劳动者被解聘前12个月工资的总和除12,因此月工资不等于劳动者的工资,可能比某个月多,也可能少,它是一个平均数。
如果你的工资收入是当地区月工资的三倍时,则可以要求按3倍支付赔偿金,也就是举例中的小张应得赔偿金可以达到30个月的月工资。
具体获得赔偿金的途径与方法是:
①、同公司协商沟通解决处理;
②、协商无果,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诉,也可以当地法院提起诉状请求。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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