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集体流转土地_怎么理解土地流转?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20:19:07 人阅读
导读:所谓土地流转,简单的说,你是农户,你所承包的土地,你可以以转让、转包、合作、租赁、入股等方式,把经营权也就是使用权流转给其他农户或者经营团体,因此取得的收入归你...

所谓土地流转,简单的说,你是农户,你所承包的土地,你可以以转让、转包、合作、租赁、入股等方式,把经营权也就是使用权流转给其他农户或者经营团体,因此取得的收入归你,但接受转入方不得改变原有土地用途。

土地流转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后乡村财产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是依据农村现实状况提出的。

(1)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块经营,不利于规模化、产业化、机械化,效率低,产出低。

(2)农民为多收入,进城打工,出现了土地闲置荒废,无人耕种,威胁粮食安全。

(3)城乡两元发展,使现实中城乡差别越来越大。

因此,中央从实际出发,放宽农民对所承包土地的出租、转让、抵押等权利。并出台相应政策。



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决定》指出“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并于广东、浙江、上海、天津等多地开始试点。



2005年1月29日,农业部公布第47号令,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并于2005年3月1日起施行。此办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规范了土地承包权流转行为,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

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五年内完成承包权确权。



2017年9月,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提出以服务农业为根本,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产业性服务,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指出把发展农业生产托管做为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带动普通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推服务方式,加大推进力度。

在以上政策的推动下,土地流转在我国农村全面铺开,但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原则。

(2)维护农民权益,自愿、有偿、依法的原则。

(3)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土地同其他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原则。

(4)保护耕地重点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



因此,土地流转的施行,具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他把部分农民从土地中脱离出来,可以集中精力去参与其他行业获得其他收入,却不失去土地的收入与土地的承包权。经流转获得土地使用权人,通过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经营,从事农业生产,获得利益。这使土地最大限度的发挥了其作用,进而促进农业的发展,农村的进步,农民的富裕。

农村土地扭转就是农民的土地承包给个人,农民收取租金,这个办法目前是最可行的,对农村留守老人是一种解脱,农民的收益就是租金 ,还有一个收入就是帮助租地户干活赚取工钱,这两个收入比种地好。

目前农村有两种办法,一种是直接把土地出租给种地户,一种是用土地参股成立合作社分红,目前比较受欢迎的就是直接把土地出租,这样老百姓比较省心,空闲可以帮助租地户干活赚取点工钱,一天一般干活是50元,稍微干10天20天就相当于一亩地的收入,租地目前最受农民欢迎。

现在大部分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真正在家种地的都是留守老人,老人不但要种地还要看孩子,所以土地对农民来说就是累赘,大家根本无心种地,不种吧不行,土地荒芜了别人笑话你,所以现在的农民就是有心无力,收不收对农民来说无所谓,现在的农民基本上是靠天吃饭,真正靠土地的农民基本没有了。

现在外出打工的孩子经常说,看好孩子,地别种了,孩子们经常按时给老人打钱,老人现在也是衣食无忧,现在的农民非常幸福,钱花不完,东西吃不完,真的很幸福。

目前年轻人都希望尽快把土地扭转了,让老人专心看孩子,土地扭转确实对农民来说是一件好事,现在很多留守老人年龄越来越大了,根本种不了地了,土地扭转对农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农民不但可以增加收入,最重要的是可以专心看孩子。

回答《什么叫土地流转?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利益有那些?》

我参与进来谈谈这个问题。回答这个问题,涉及到什么是土地承包?什么是土地流转?什么是土地转让?什么是土地出租?什么又是土地转包?什么又是国家征用等等土地权宜变更一些知识问题。为了回答清这些问题,我们共同学习一下《农村土地承包法》,看看是怎么规定的。

首先看看第26条关于土地经营权的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允许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再看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士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通过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理解以下几个问题。

什么叫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是农户以家庭为单位与生产大队(村)签订的士地承包耕种合同。农户只有经营权,无所有权。农村土地所有权还是集体的。

什么叫流转?农户进小城镇作买卖去了,外出打工去了,年龄大了,种不了地了,或者,自己不想种地了,可以将承包取得的土地经营权,通过合法方式,转让给他人。再与他人签订转让协议。这个转让经营权,就叫士地经营权流转。

土地流转,只是经营权,士地所有权不得流转,不得出卖。流转时间一般不易过长,3.5年为宜。

以上是我对农村土地承包权,转让流转权的理解和回答。

这个问题好大,好杂,做为农村人,农民的我说点看法与众友交流,互动。

一,发问有几个关系要厘准。①,集体土地流转。②,引领资本下乡。③,产业下乡。④,农业人口回流。

首先,要说清集体土地流转的意图,目的。现在,土地从法定层面讲,它姓公不姓私。现行的经营机制是统,分结合。村上流转,要经村民同意,这儿是有一些前提条件的。要给村民有收益,收入。

其次,引领资本下乡,现阶段有些人是有钱,也有到乡下包地,开厂,创业的志想,也有这个资本,能力。资本下乡,如果承包了一村,一地的承包地,这些“失地”农业的生计问题怎么解决,处理好呢。怎么兼顾公平,公正的收益关系。

第三,说到产业下乡,具体是什么产业,而今,环保工作提上政府议事日程,口号是要山青,水绿,适宜人居。

发问说产业,我认为要结合生态,环保,净化,美化这方面考虑了,否则,不好办。

再说农业人口回流,这些年,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创业。如果,农村有地,有又一定经济收入,估计,不少人不愿进城,这也是生活,生存被逼无奈。

进了城,就一定风光吗,我看未必是,如:房奴,车奴等等。

由上,发问只是一种想法,意向,操做起来不是一件易事。

到目前为止,有资本下乡,流转农民土地,在乡下创业成功的实例少之又少。

中国是人口大国,农民有占绝对多数,这是国情,摆不平农民生计,生存,养老,就医等诸多问题,恕我直言,搞砸了将是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引星”,故需慎而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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