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谢谢邀请!离婚本来就已经对孩子有影响了,如果不去看孩子那不是拿大人的过错去惩罚孩子吗?不应该有这种该不该去看孩子的想法,孩子是你们共同的责任是必须要承担的,离婚不离婚都不应该把这些纠纷带到孩子身上,不管你们夫妻之间有什么怨恨和矛盾,不能再让孩子成为牺牲品。
为什么很多人离婚了,表面上还是维持着很和谐,还会轮流照看孩子,就是希望能够多少弥补一些离婚给孩子带来的过失和遗憾。想要对孩子伤害小点,你们相互之间都不能在孩子面前互相揭对方的伤疤和过错,很多大人的事情小孩子根本没办法理解,如果真的有什么需要解释的,也要等孩子能理解的时候再说,但是在他成长的这个过程中尽量不能因为父母离异给他留下阴影或者有过激心理。
就算父母不在一起了,还要经常打电话给孩子和他聊天或者陪伴他带他出去,让他感觉到你们没有放弃他,他还是有父母疼爱的孩子,不要让这么小的心灵失去对生活的热爱。记住,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孩子永远是自己的,我们永远逃脱不了这个责任,不管遇到多大困难,我们必须背负起这个责任,不管孩子在不在你的身边都要承担起这份责任。
当然有,不管怎么说那也是孩子的爸爸吗?你是没有理由拒绝除非孩子本人不想见,凡事不要做的太绝,给别人留余地就是给自己留后路吗?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也就是说,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配合另一方履行探视孩子的义务,如果其不履行,对方可以进行起诉。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相信问这个问题的是母亲,而且心里已经有打算了,不想去看孩子,而是想等孩子长大了用钱在收买孩子的心。
我不评判母亲这种想法的对错,我只说我的看法,哪种更容易获得孩子的爱。
有一句古话:锦上添花到处有,雪中送碳世间无。意思很明显,当我们缺少什么时,你提供了,别人的反馈是最激烈的,最感恩的。
小的时候,不去看孩子,等于不给孩子关心和爱。大了后,提供孩子钱。
小的时候,孩子最需要的是什么?
肯定是关怀和爱。因为孩子小,无法养育和保护自己,所以这时候最需要父母的养育和保护。
而大了以后呢,是不是最需要钱呢?
不一定,看孩子多大,不同年龄对金钱的渴求度是不同的。只有极度缺乏钱的时候(比如欠债),才最需要钱,这时候给孩子钱,孩子可能最容易感激母亲。但是一般时候,钱都不是最需要的。那么母亲提供的钱也就是锦上添花,无可无不可。
相信,我说到这里题主也明白自己应该怎么做了。
离婚是现在这个社会普遍现象,基本上都是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哪一方,另一方要定期去看孩子,如果对方不让见孩子,那就要拿出协议书协商解决,没有解不开的误会,商量着来一定会让看孩子的
有!
同时,女方一定要按时付抚养费!
谁都没有权利去剥夺,一个母亲探望自己孩子的权利!
同时法律,也会保护孩子母亲的探视权!
不过!在现实中,会有各种因素阻拦你!
男方家不讲道理,不让你看!
不让你看到原因,一般有两个。
一要让你因为见不到孩子,而去妥协复婚。这种情况,一般会是男方父母不讲道理,你跟前夫说一下,应该会让见。
二就是要彻底剪断你们母子情分,甚至连抚养费都不要。这种情况,就不要跟他们过多接触了,因为他们一定是不讲道理的,接触也没用。
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条件允许就把抚养权抢过来。
离婚本就对孩子的伤害很大,不管缺失了父爱还是母爱,都会对孩子的一生造成不好的影响。
谁都不想离婚,能离的都是过不下去的。
但是离婚后,一定要处理好这些关系。告诉孩子爸爸妈妈都是爱他的!
头条不能骂人,我就不骂了。但是我想说,你们离婚是你们大人的事。小孩不管判给谁都应该要让对方按协议探视,若一方剥夺了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其伤害的不是对方,最伤害的是孩子,父母血亲这是永远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我是合肥人,5年前与妻子离婚,儿子判给了母亲。判决书上说,节假日我可以接孩子过来住,但离婚之后前妻带孩 子去了外地,不给见孩子,还换了联系方式。请问律师,下一步我该怎么办?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解答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他的前妻来配合他来看望孩子,因为看望孩子不仅仅是权利,也是一个义务,这个义务就是:作为父母要尽到对子女的扶养义务,即使不是他自己来照顾孩子,那么他依然有教育这方面的权利,法律不能剥夺,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他们已经是属于离婚了,之间肯定还存在着矛盾,但是还是那一句话:和为贵,只要双方沟通好,一切从孩子的角度出发,我相信他的前妻也会配合他来看望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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