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对合同期限的描述,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期限约定,一般视为长期的劳动合同。此种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理由,不得随意辞退劳动者。 但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员工的辞职没有必然关系。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下,劳动者辞职和其他合同条件下的辞职权利义务是一致的。即: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当然,在单位有过错,例如拖欠工资、不按时交纳社保等过错情况下,员工可以随时辞职。
针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医疗期结束不能上班,针对这个应该确定为病假医疗期【这个与工伤医疗期不同】
一、病假医疗期的长短和我们的工作年限有关系:工作1-5年,最长3个月;5-10年,最长6个月,10-15年,最长12个月。
二、上述只是最长期限,具体还要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来定。
一、和公司协商,继续以事假的形式医疗。
二、如果公司不同意,你不能从事原岗位,也不能从事公司的其他任何岗位,那么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个与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任何关系。
1、公司可以提前30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必须按照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在病假医疗期结束后,无论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公司均可依照规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当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无固定期限合同离职和固定期限离职的区别在于,是自己主动提出辞职,还是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自己辞职的话,和固定期限合同一样,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辞职。这种情况下,是不能领到补偿金的。公司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题主的情况还包括了,工作地点的变更,而导致合同的不能履行,下面由职聊社保,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析。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企业在裁员时,要先留用合同期限长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且劳动者没有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合同的,自应当签订无固定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2倍工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法解除
在企业实际用工中,经常会用到的解除劳动合同方式为: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合法解除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内容及制定流程要合法)企业除此以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
四、工作地点的变更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解决办法
1、公司要求去外地工作,但不属于工作地点的变更
比如李某担任销售一职,基于销售工作的特殊性,需要在不同城市进行业务,双方确认李某的工作地点为:深圳市、东莞市、广州市、珠海市。
这种情况,如果企业要求李某从深圳,去东莞市工作的,不属于工作地点的变更,李某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李某不履行而离职的,企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企业在与员工确定工作地点时采用比较宽泛不明确的地点
(1)直接填写“全国”、“全省”等宽泛地点。
(2)不写具体工作地点,约定为“以实际工作分配为准”或“根据工作或岗位需要来定”。
以上两种工作地点的情况,后期发生工作地点调动时,一旦员工不同意调动,公司强行以合同约定做调动时,从法律层面来说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因为设定的工作地点过于宽泛,在实际合同履行中,工作地点变更必须要双方协商一致,要考虑到员工的生活需要,变动点在合理的范围内。
写在最后的话
题主,根据以上的总结,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如果企业属于合法调动,那员工不履行合同的,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属于违法调动,员工不同意的,可以不去新工作岗位,离职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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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你的情况描述,可以直接走人。
理由如下:
一、合同到期即法定终止。表明从这一刻起,你已经与公司没有合同关系了,所以不再受公司的约束,自然可以立即走人。
二、公司存在合同管理问题,但与你无关,你可以不承担任何义务的走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需要在合同到期前的30天书面通知你合同到期事宜以及是否决定与你续签的意向,但公司没有这么做,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现在合同已经到期了,也就是合同法定终止,表明你跟公司已经没有关系了,只需要立即办理离职手续就可。如果公司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或者要求你延长一定的期限再办理离职手续,都是非法要求,可以直接拒绝并且向劳动部门投诉。
另外,要注意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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