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子 子女出钱_父母以子女名义购买房产,未来会面临哪些风险?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8:46:24 人阅读
导读: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要区分不同情况,儿子并非当然地有权单独继承。还是有很多变数的。第一,我们先来看看,如果没有特殊约定,那么,儿子出钱购买房屋给父母居住,而且房...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要区分不同情况,儿子并非当然地有权单独继承。还是有很多变数的。

第一, 我们先来看看,如果没有特殊约定,那么,儿子出钱购买房屋给父母居住,而且房屋产权落在父母名下的,就被视为是对父母的赠与,这套房屋就成为父母的财产了。如果父母过世了,那么房屋就成为其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儿子还有兄弟姐妹,那么,届时,儿子当然不能单独继承房屋了。

第二, 如果儿子购买房屋之后,房屋产权落在自己名下,只是给父母居住,那么,这套房屋就还是儿子自己的财产,父母只是有居住权。即便父母过世了,房子也还是儿子自己,跟其他人没关系(这里不包括儿子的配偶,房屋产权还是跟其配偶有关系的)。

第三, 儿子出钱购买房屋给父母居住,而且房屋产权落在父母名下的,就被视为是对父母的赠与,这套房屋就成为父母的财产了。但是,父母生前订立有有效遗嘱,决定将房屋单独留给儿子一个人所有,注意,这里要特别注明是给儿子一个人的,那么,父母去世后,房屋就是儿子一个人的,和儿子的配偶也没关系,是儿子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父母没有写明是给儿子一个人的,那么,届时如果儿子已婚,则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儿媳也有一半产权。当然,这个方案的执行也要看各家的情况,如果婆媳关系好,其实公婆留房产给儿子儿媳夫妻两个,是有利于儿子婚姻的。

因此,在我们想达到某种目的地时候,需要提前规划好路径,对比不同方案之间的优劣,以便实现我们的真正想法。法律不仅仅是做事后弥补和惩戒,它更多地体现在事先规划和预防上面,以避免矛盾和冲突的发生。普通人了解一下法律常识,具备一定的法律思维,对于自己的生活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这也是我做这个头条好的初衷,希望大家都能避免麻烦,别使自己的生活陷入被动和纠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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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应该打借条。理由如下:

一、如果没有借条。婚后父母给你出资买房,如果房产登记在你一个人的名下,那么可以似为父母对你的赠与。但是如果房产登记在你们夫妻两人名下,那么房产会视为对你们夫妻二人的赠与。

二、如果有借条,无论是登记在你个人名下,还是在登记在你们夫妻二人名下。父母的出资将作为借给你们的借款。

三、一旦你们夫妻二人感情发生矛盾要分开的时候,如果没有借条的话,那么房子很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四、如果有借条,即使未来离婚,那么首先就要偿还父母的出资款项,房子的剩余价值再进行分割。这样不至于父母的辛苦钱付之东流。@易美玲l婚姻继承律师 @易美玲l婚姻继承律师

这个问题在现实生活当中还是经常存在的,不论是父母的房产,子女出资,还是子女的房产父母出资,如果再出资的时候没有书面特别约定,在离婚的时候都会产生一定的风险和争议。所以要想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结合现有的法律规定,以及当时买房时候的实际情况,以及出资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相关的证据来综合进行判定。

就目前这个题目而言,如果是父母的房产是由子女出资,那么意味着该房产的产权是登记在父母的名下,而购房的款项并不是由父母出资或者并不完全由父母出资,而是子女也参与了部分出资。对于这个问题,在离婚的时候,房产如何分割,关键是要看子女出资的性质是什么?

如果房产只登记在了父母双方名下,那么该房产显然是为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与子女没有关系,也就是说自己是不能争取到房产份额的。如果子女主张该房产也有出资,要求返还这部分出资的话,那么子女必须有证据证明当时的出资是属于借贷性质,也就是说是借给父母的,并不是送给父母的,只有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要回出资。如果没有借贷方面的证据,很有可能会认定为赠予的性质,那么就会认为是赠予父母的财产,当父母离婚的时候这部分财产也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不能返还给子女。

总之对于离婚时候的相关房产分割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建议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一对一找律师进行咨询。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1、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这是一种赠与行为,房屋已经交付,除非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撤销并收回房屋;   2、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要看产权登记情况。

如果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房产属于遗产,子女出资视为对父母的赠予。父母去世后,房子属于遗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如果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则是子女的财产,只是给老人居住使用。老人去世后,该子女有权收回房屋。不存在遗产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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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主张,家庭财产分配方式最好的办法就是一家人坐下来谈,协商一致,一般都是能分配下去的。达到用法律来维护权益的地部,亲情会受到无故的伤害。

老家房子是儿子出钱建的宅子,地是父母的,父母的其它子女有分配权吗?

首先,从法律上讲,房产是个人的。

无论是《物权法》还是《财产继承法》都有规定,房产是私人才产。即然老家的房子是儿子一个人出钱修建的,无论从法律上讲,还是从道理上讲,房子所有权都是儿子一个人的。比如房子遇征占拆迁,房屋拆迁费用应该归儿子一个人所有,其他家庭成员是没权利也没道理参与分配的。

其次,从法律上讲,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农村户口人员共享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同时还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只有村集体成员才有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宅基地作为以户为单位的家庭人口共享,其次,户口已迁出农村的家庭人口是没有使用权的,有法定使用权的家庭人口必须是农村户口。所以,对于户口在农村的所有家庭成员,都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宅基地被征占或者合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或者转让费应该由所有农村户口家庭成员共同分配。

再次,从道理上讲,宅基地使用权应该由全家人共享。

因为父母子女都是一家人,父母有护养儿女义务,儿女有共同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家庭人员无论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都应该大家共同享有。房子由儿子一个人出钱修在一家人的宅基地上,如果其她子女要分配房子使用权,应当将房子造价按弟兄子妹数量平均分摊,需要分配房子使用权的子女就得按房子人均造价补偿给儿子,不补偿儿子是没道理也没权利分配房屋使用权的。

总之,家庭财产的分配可以参考法律为依据,兼并家庭责任的亲情关系为主的分配方式比较好,这是阿洪的个人观点,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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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在婚后购房,房款是由父母全付的,房子归属权的定性,这要由出钱购房的人来决定,只有他说了算,别人说了都不算,房产归属权定性,只有以下三种。

第一,父母出资全款买房,房产的归属权写上父母的名字,就符合了谁出钱,谁拥有的原则,是任何人也不能反对和更改的。父母可以决定暂由儿子媳妇或者是女儿女婿居住,但没有对房屋的归属权。

第二,父母全款买房,根据父母的意愿,他们自愿的将这所房产赠与儿子和媳妇或者是女儿和女婿的话,房产证上就应该写上女儿和女婿或者是儿子和媳妇的名字,这就属于儿子和媳妇或者是女儿和女婿的共同财产。对共同拥有的财产,儿子媳妇或者是女婿女儿有共同的使用权和处理的决定权。

第三,父母全款买房,可以根据父母的意愿,单独赠送给儿子或者是女儿,与媳妇和女婿无关。房产证上就应该写上儿子或者是女儿的名字,儿子或者是女儿就对这所房子拥有了归属权。可以把它看成是儿子或者是女儿婚内的个人财产,与配偶没有任何关系。

您好!

父母以子女名义购买房产,先说说买完之后直接的结果:

  • 房子属于子女。房产本身与父母关系不大。
  • 子女名下有房。未来会影响到子女二次购房的问题。

至于题主提到的“风险”,个人认为,最大的风险在于父母方:出了钱、房子还不是自己的,未来面临“财产流失”的风险。

以下从几个方面说明一下:

借名买房的风险


父母以子女名义购房是一种典型的“借名买房”行为,现实中关于此方面产生的纠纷很多。主要问题的根源在于:(1)实际出资方与房产登记人之间产生了纠葛。(2)房产登记人之间有了纠纷。

1.父母与子女之间会产生什么纠葛?

最大的风险来自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风险。如果子女不养父母,那么,相当于父母不但得不到财产,而且还失去了儿女们为自己养老的保障。一旦产生这种纠纷,父母方将陷入比较难的境地。

2.产权登记人的问题,也可能导致自家财产流失。

即便子女对父母很孝敬,就要看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的方式、登记的产权人情况。

如果子女已婚、且房产登记在子女夫妻双方名下,一旦子女婚变,那么子女的配偶是有权利分走部分房产的。就意味着父母的房子,有一部分被子女的配偶分走了。

这对于子女婚姻不稳定的家庭,可以认为是一种“财产流失”。

对于子女的影响

对于子女而言,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意味着已经有房。

如果再想购买的话,就要考虑限购政策的影响:要么没有资格再行购买、要么就要额外多付出成本购房。

避免风险的方式

这里从保护父母的角度,给出两种避险方式的建议,供题主参考:


1.“借钱”买房。

父母与子女之间签订一个“借条”,说明这笔钱是借给子女的。

至于借款是否偿还,要看未来子女对待父母的态度。借条的好处在于,如果一旦产生纠纷,无论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纠纷、还是子女夫妻之间的纠纷,这笔钱都将作为“债务”,偿还给父母。

从这个角度,是对父母自身权益的一种保护。

2.“赠与”买房。

第二种方式,可以在父母与子女之间签订一个《赠与协议》,而且附加条件。

赠与的好处在于:可以赠与给子女个人、可以附件条件例如“要求子女赡养子女”。如果子女不养老人,那么视同违约,父母是存在追回可能的。

从这个角度,也是对老人的一种保护——不要觉得父母与子女之间签协议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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