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可以再婚吗_没有了离婚判决书,再婚要什么手续?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4:35:28 人阅读
导读:当然可以。法院离婚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



当然可以。法院离婚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离婚调解书是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形式包括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谓协议离婚就是男女双方经过协议,意见达成一致,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起诉到法院,法院确认符合规定离婚条件,可以判决离婚。但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一般都主持双方调解,如果双方达成一致,会签订调解协议,法院会出具民事调解书。

 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文书,是调解书的基础。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在法院以判决书的形式作出准许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夫妻是不用去领取离婚证的;与此类似,由于离婚调解书与离婚判决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所以夫妻拿到离婚调解书后不需要领取离婚证,也就是说,离婚调解书等于离婚证。

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签收的时间不一致,则以最后一方签收的时间为生效时间。

离婚调解书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1)终结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2)确定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不得再行起诉。

(3)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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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带着身份证,去当时审理案件的法院档案室,申请复印判决书,加盖法院档案查询章,与判决书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给《离婚证》;一种是法院判决离婚,由法院送达离婚判决书,不再发给《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的有力证据,凭判决书就可以办理再婚手续了。

按照婚姻登记规范规定,内地离异公民办理再婚登记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户口薄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不一致的,当事人经法院判决离婚的,该公民应当法院生效司法文书(离婚民事调解书、法院离婚生效判决书)。

如果题中女子所持法院离婚判决书是一审法院做出的,应当联系办理案件法院出具生效证明书。有一个女子前几年起诉离婚,法院一审判决离婚后她离开了哈尔滨,今年三月她在南方地区办理再婚登记时被要求提供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但她现在异地出行不方便,法律专业人士建议出具委托手续和判决书复印件联系办案法官出具判决生效证明。

当事人最好亲自到法院办理离婚生效判决证明。哈尔滨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婚姻登记档案显示女方办理再婚登记时仅出具一审法院判决书且其它材料错误百出,对方认为其婚姻登记无效,委托人前往法院查档案时发现法院没有案件档案记录,有案号却无案件信息,女子在法院哭诉自己当时确实判决离婚啦,弄得案件一直扑簌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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