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请求权时效的例外_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0:17:11 人阅读
导读:感谢邀请,敬请关注!一、法律依据不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依据是《物权法》第34条;占有返还请求权的依据是《物权法》第245条。二、请求权人不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请...

感谢邀请,敬请关注!

一、法律依据不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依据是《物权法》第34条;占有返还请求权的依据是《物权法》第245条。

二、请求权人不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请求权人必须是物权人;占有返还请求权的请求权人为占有人,不要求是物权人。

三、构成要件不同:返还原物请求权仅要求相对人为无权占有人;占有返还请求权则要求占有被“侵夺”,无“侵夺”就没有占有返还请求权。

四、被请求的对象不同:返还原物请求权被请求的对象为现在的无权占有人;占有返还请求权被请求的对象则是占有的“侵夺”人及其继承人。

五、权利行使的期限不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行使不受时间限制;占有返还请求权的行使则应在“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六、功能与效力不同:返还请求权的功能在于保护物权人对物的圆满支配状态;占有返还请求权则具有维护财产秩序,限制权利人以私力救济剥夺无权占有的功能。

物权法107条是特殊规定,107条只能适用于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东西丢了,被人捡到又卖给第三人之后,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请求第三人返还的时候,才受这两年的限制。讲的比较直白,比较好懂。哈哈

如果汽车存在,请求返还汽车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因为这是物权上的请求权。 但是,汽车如果因为报废等原因消灭,则只能请求赔偿损失,这种请求的诉讼时效是2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网上的观点,归根结底是人的观点。任何人的观点,只要是正确的,都应当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法院的正确裁判也应当符合现行法律规定。

我国《物权法》第245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由此可见,占有被侵害时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应当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是一个除斥期间,不能像诉讼时效一样中止、中断或者延长,占有人要及时地行使这一权利。

《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中的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占用人是指基于合同关系而占用不动产或动产的占用人,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占用人未行使返还原物的请求权,其丧失的只是要求返还原物的请求权,如侵占人给占用人造成损害,占用人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该规定仅是对所有权人以外的合法占用人适用,而不适用于所有权人,你的东西被侵占,侵害的是你的所有权,你在20年内,都可以行使权利,请求侵占人返还原物、赔偿损失。

就是从侵占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一年之后才发现被侵占,可以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如果恶意占有或善意他住占有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占有只是一个事实,不是权利,保护占有主要是为了保护物的归属秩序,如果其他合法占有都已经满一年,很有可能形成了新的物的归属的秩序,法律应当保护这种新形成的秩序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