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法律关系的认识_如何看待医患关系?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3:45:26 人阅读
导读:如果医院和医生不过度透支国民的信任,医患关系也不会落到如此地步!一是国家要加强宣传。把医生当人不要当神,好多病在目前医疗条件下不是什么病都能看好的。二是医生也是...

如果医院和医生不过度透支国民的信任,医患关系也不会落到如此地步!

一是国家要加强宣传。把医生当人不要当神,好多病在目前医疗条件下不是什么病都能看好的。

二是医生也是人。离不开这个社会,有家有事有老人,一点点错误不犯是不可能的。

三是医生护士也要生活,又要马儿跑又不让马儿吃,尤其是在当下这个金钱社会是不可能的。

四是不能一只老鼠坏了一锅汤,砍医杀医打医要全生活关注,把医生打怕了,谁为你看病,必竟人的生命比金钱重要。

五是政府要爱护关心人民,首先拨足医疗费,不说全民免费,起码,再不要让医院自收自支了,医院必竟不是挣钱的地方。

医患关系什么问题都不是 中国人去美国看两次病就会感觉还是中国医生好啊 我们把医疗当服务本身就是脑残的想法 医生不是服务员 医疗不是长生不老仙草 在全世界医疗都是价格非常昂贵的 因为医疗本身就是高成本的社会活动 我们还非觉得价格必须低 简直不可理喻

医患关系的恶劣,在我们国家已经很有一些年了,这种情况在全世界各国都是不曾有的,我国的医生护士被打,被杀,而逼迫政府对患者家属凶手处以极刑,这本就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超出人性的行为。\但今后保不定还会发生,因为发生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并未解决,一说大家就知,医患关系恶劣的根源问题出在钱上,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不解决这个问题,我估计国家一定不敢宣布医改成功。这实际上涉及到政府,医生,患者三者之间的关系。政府的措施让三者都满意了,那么我们国家的医改成功了,医患关系决对能和谐相处,哪些患者家属决不会找政府,找医生恩将仇报,人心都是一样。

从国家现在的医疗状况看,严格的说,只是适合有钱人看病,凭天良心说穷人真的消费不起,虽然我们国家经济占世界老二,农民的温饱小康确是不成问题,但要付巨额的医药费真的很难,我们国家的钱其实在一小部分人手里。医生也是劳动者,在一个政策下和全国人民一样凭劳动挣饭吃,农民治不起病就怪医生,其实他们都怪错了。

中国的医改政府是努了力的,从农村合作医疗,医保,到大病救治,国家花了很多钱,为什么还看病难,看病贵?现在用于合作医疗的钱,中央的部分是出了,个人的部分也是出了,地方政府出了没有我不知道。医保的钱养活了全国所有的大药房,大批的保健品,有几个人是拿活钱到药店买药的,只要药店刷卡就永远睹不住医保费漏洞的缺口,医保的钱养活了药店但看不起病的罪责还要化到医生头上。现在的病人,越是大医院越是钱贵的地方越去,加上国家的医疗资源都集中在大城市,小病大治差旅费等花了很多冤枉钱,增加了病人负担。这些国家制度的缺陷,和病人错误的就医行为也认为是医生的责任。医生首当其冲,有理也无处辨别。

当然,国家的钱大部分还是进了医院,现在国家冠公立医院的其实都是靠自己挣饭吃,市场经济下的多劳多得。所以不管国家如何改,降药价,降掛号费,材料费等,总是越改越贵,就一个原因,医生也要吃饭。医生就和那些企业家样,挣钱是市场性质允许的。国家真的出了很多钱,但由于使用不合理,管理漏洞很多钱都被善意的转弯走了。不能全部落实到农民头上。

现在农村有一种呼声,要求国家实行免费医疗,应该说国家真的实行全国医疗免费后,这是一个解决医患矛盾的最好办法。但作为中国的公民,大家都可以想一想我们国家有这个财力吗?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钱基本都用于国计民生方面,对农民的实惠政策有目共睹,国家建设的伟大成就有目共睹,有这个能力国家一定会办的,这是国家考虑的问题。但我认为国家办医还是要回归公益为好,国家解决了医生的吃饭问题,医生不以挣钱为目的工资不与收入掛勾,在医生的控制下,合理正当用药,没有过度医疗,并将全国医疗资源城乡调节合理,或许就会好得多。为医患关系说了这么多,其实主要矛盾就是钱的问题,还是那句话,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医患关系就会好起来。

医患法律关系是医生是治病救人的,而患者就是病人,到医院看病的,两者是相互依赖,相互关注的关系。

医患双方到底谁是弱者,法律应该保护什么?答:医者在诊疗时一般都是在身体健康环境适可的条件下工作、收获着自己应得的那份薪资而服务患者。患者是在不同的生活条件下、或在不同条件环境下工作患了病需要得到医者救治乃致抢救生命服务的群体。强者弱者不难分明!至于法律应该保护什么:个人认为法律始终应保护双方的合法合规和合情的利益和权利,一律平等!

观点: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法律关系,消费合同关系如果将医患关系定性为民事法律关系,不符合主体平等、双方自愿、等价有偿等的民法原则和民事法律关系特征;若行政法法律关系,医疗行为并不是行使行政权利的行政行为;若消费合同法律关系,但相当数量的医疗单位是由政府拨款,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福利性机构,不同于作为消费合同一方的营利性经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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