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工伤能赔多少万_五级工伤能赔多少万?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20:41:19 人阅读
导读:1、一次性工伤补助金:a、五级为16个月职工工资;b、六级为14个月职工工资;2、伤残津贴:(不能安排工作的)a、五级为职工月工资的70%;b、六级为职工月工资...

1、一次性工伤补助金:a、五级为16个月职工工资;b、六级为14个月职工工资;

2、伤残津贴:(不能安排工作的)a、五级为职工月工资的70%;b、六级为职工月工资的60%;(安排工作此项赔偿无)

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生活自理程度a、完全不能为1558元×50%=779元;

b、大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1558元×40%=623.2元;c、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1558元×30%=467.4元;

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劳动法规定,五级伤残,赔偿78个月工资就行了!工资标准就是受伤前一年度的月平均收入,自己算一下就知道了!

因医药费不同、个人工资水平不同、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不同,最终赔偿数额均不一样。据本人经验,以安徽合肥为例,工伤五级伤残预计70-100万元(不含医药费)。工伤五级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住院护理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义肢、假眼、轮椅等)、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不合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五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级工伤为18个月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单位无权解除合同,是自己申请解除),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五级伤残赔偿,须根据你受伤害的类别(是工伤、非法用工、人身损害?),以及你所在地区、本人工资水平、年龄、是否已经支付了其它待遇或赔偿项目来确定。无论是何种伤害致残,五级赔偿100万已经是天价赔偿了。 以黑龙江省且发生在17年的伤残为例: 一、假定为工伤伤残,并你本人工资5000元,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在其它工伤待遇享受的情况下,你的赔偿数额为:320000元。 二、假定你是非法用工单位人身伤害造成的伤残,你的赔偿金偿在445920元。(这里没有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 三、假定你是人身损害造成的伤残,你的伤残赔偿金为308832元。(这里没有计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法律链接与计算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本人书面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30、25、20、15、10、5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16、14、12、10、8、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伤残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2017年11月8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测算,2018年度全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计发基本养老金所使用的。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55740元,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45元,自2018年1月1日起使用)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黑龙江省2017年适用数据:2016年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36元/年。 2016年黑龙江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145元/年。 2016年黑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832元/年。 2016黑龙江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424元/年。 职工平均工资52435元/年)。

按照工伤赔偿标准,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一般的意外伤残分10级,第十级赔10%,第九级赔20%,以此类推,最高赔100%,你看看你的意外合同伤残等级赔付是怎么个比例赔的,一般的意外险50万保额,五级残疾赔60%,也就是赔30万

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2)经伤残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22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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