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定金违约怎么赔偿_收了定金不想租房了,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8:35:11 人阅读
导读:说说我这边买房之前看了很多房子,找了很多中介,现在看来,这还是有用的后来看中一个改善型的楼盘,看中楼王,但是面积偏大,总价过高,我就跟置业顾问说了,他就让我等看...

说说我这边

买房之前看了很多房子,找了很多中介,现在看来,这还是有用的

后来看中一个改善型的楼盘,看中楼王,但是面积偏大,总价过高,我就跟置业顾问说了,他就让我等看看有没有便宜楼栋开盘,我就等着。

后来有便宜楼栋开盘,我又去了两次,终于价格到了我预期,我就交了定金。

过了半个月,我的首付还没到位,就一直等着,忽然有一天,置业顾问找我,说有好事,我就去了,然后竟然是把我定的那套房子给改到了之前看好的楼王,价格不变,同楼层,同面积,同户型。天上掉馅饼,要知道这两套房子差了差不多20万。

然后今天我看到,我之前定的那栋楼的房子,全线促销,而楼王这个,价格依然坚挺。我才恍然大悟,置业顾问知道我认识很多中介,消息比较密集,所以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在得知我买的房子有促销,而我首付还没付的情况下,采取了一个他认为最好的方式,价格不变,把我的房子改了。而我之前定的那套房子,降价5万促销,相对现在差价20万的房子,我觉得还是比较可以的。

也很感谢置业顾问

那楼主就看看能不能从自己这方面解决,把房子租给他。毕竟你这方毁约也是有错的,失信了。

我是合肥人。我在长江路上有间门面租给了乙方,没签书面合同,但收了对方10000元定金。现在我不想租了,乙方要我退定金,同时还要赔他违约金,请问律师, 我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这位观众朋友没有和承租人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口头上也没有约定具体的租赁期限 ,是一个典型的不定期租赁。

对于不定期租赁的话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对于解除合同,如果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应该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如果他没有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他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至于这位观众朋友所提到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是有很多种方式,支付违约金只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其中一种方式。支付违约金只有在双方对于违约金具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能要求这种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只是签订了购房合同,同时只支付了1万定金,而没有支付总房款24%的首付款的话,。。

  要有思想准备:最多损失1万元。不承担所谓的24%违约金。因为仅仅只缴纳了定金而不是购房款。

  要是法律武器运用得当的话,可以退回1万定金,只支付卖方的材料损失费。

  1.不能支付24%违约金,因为根据房屋买卖行规,没有支付总房价的24%款-30%款给卖方时,从另一个层面表示,买方买房还在犹豫期。(所以不应该承担支付卖方的所谓的24%的违约金)。但同时为了表示买方买房的诚意,所以买房愿意在买卖条约公平/公证/权益与义务相等的情况之下,交纳定金1万元。

  2.这里要指出的是,条约是谁定立的,假如条约仅仅是卖方定立而买房仅仅是签字表示认同的话,则条约可能存在对买方不公平的可能,假如条约是开放商定立的话,则条约有可能存在霸王条款,假如条约是房屋买卖中介机构定立的话,则中介机构有碍于中介机构的收益状况,有可能存在偏袒卖方的可能。

  假如条约的定立有以上(1.2.)情况的话,买方不但可以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买方不承担所谓卖方提出的支付24%违约款同时因为条约的定立时存在有明显霸王条款嫌疑和条约的定立没有体现买方的权利,为由,要求退回1万定金。但是买方愿意支付卖方在整个过程相应的材料损失费。

  最多损失1万元。不承担所谓的24%违约金。因为仅仅只缴纳了定金而不是购房款。

  理由充分的话,可以退回1万定金,只支付卖方的材料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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