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形式可以是什么_遗嘱怎么写?写遗嘱要注意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5:56:31 人阅读
导读:首先写遗嘱必须要满足下面这5点要求如果不满足可能会导致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立遗嘱人须具有设立遗嘱能力这里的具有设立遗嘱的能力是指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首先写遗嘱必须要满足下面这5点要求如果不满足可能会导致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立遗嘱人须具有设立遗嘱能力

这里的具有设立遗嘱的能力是指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中处分他人财产的,相关部分无效。多见于夫妻一方在立遗嘱时将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另一方财产进行处置,可能会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所以在立遗嘱前需要明确区分,一方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3、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遗嘱人是在受到胁迫、欺骗时所立的遗嘱,遗嘱无效。

4、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遗嘱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像留有遗嘱将财产给“小三”继承的,这部分遗嘱内容将视为无效。

其次你是自己想书写遗嘱那就属于自书遗嘱还需要注意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遗嘱人应亲笔签名,并注明立遗嘱时的年、月、日。案例中自书遗嘱注明的日期是1914年,属于重大的瑕疵,未满足自书遗嘱形式要件,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实践以下表述的自书遗嘱在产生争议时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如写有 “我走了以后”、“我离开以后”的自书遗嘱,不能指向是 “去世后”的;如仅将房屋的使用权遗赠给指定的继承人,未明确所有权归属的。所以自书遗嘱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可执行,如果自书遗嘱的内容模糊,且出现歧义,该自书遗嘱可能无效。

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进行录音遗嘱时,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经过见证的录音磁带应封存起来,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与见证人在封条上签名。

4、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的情况下设立的。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另遗嘱要想具有法律效力,不仅形式要合法(见上面回答),还要主体合法、客体合法、内容合法。

(一)主体合法 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二)客体合法 1、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处分了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或不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遗嘱就要部分或全部无效;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三)内容合法 1、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能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2、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不得违其他法律。(京悦所夏烨、袁月)

一、立遗嘱格式是怎样的?

遗嘱

遗嘱人姓名: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乙(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乙的财产,属于乙个人所有。

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

立遗嘱人:______(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立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

1、是否需要立遗嘱。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自己不立遗嘱时,遗产继承由国家法律的规定,这叫做法定继承。所以遗嘱不是每个人必须要立的。

2、立遗嘱的目的就是打破法定继承的规律,根据自己意愿重新做出安排。比如可以让某个继承人多继承遗产,或者将某个法定继承人排除在继承人之外,或者指定某个继承人继承某个具体财产等等。遗嘱需要表述准确,内容不可存在歧义理解。曾有人用诗歌写的遗嘱,等他去世之后,因为诗歌的文学语言的内容浪漫富于想象的不确定性,引发了继承纠纷。

3、立遗嘱应当与老年人在世时的赡养问题通盘考虑。不要凭一时头热,或者与子女一时生气,或者听某个人一时调唆,就决定立遗嘱。立遗嘱前需要平静的心态,对家庭里你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关系作出客观的判断,再决定是否立遗嘱,怎么立遗嘱。

4、再婚的老年人立遗嘱等应该注意再婚老伴与子女之间关系的特殊性。不要仅听再婚老伴的要求,也不要仅听子女的要求立遗嘱。千万不要以立遗嘱作为再婚的条件,因为这种婚姻是一种变相的买卖婚姻,是用自己的遗产买来的婚姻,这种婚姻对方的感情不一定在你的身上。

5、立遗嘱需要给自己在世时抚养的无生活能力或者生活能力较差的人预留下一定的生活保障。

6、选择遗嘱的形式。遗嘱的形式有口头遗嘱,自己所写的自书遗嘱,有别人代写的的代书遗嘱,有录音、录像遗嘱,有律师见证遗嘱,有公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都是法律专业人员制作,专业化程度高,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选择这两种遗嘱形式。

7、老年人遗嘱保管应当特别慎重。因为遗嘱内容外泄,就可能引起家庭内的矛盾。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有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档案保存。

8、修改遗嘱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最好采取公证遗嘱形式修改。

9、如果有可以信赖的人,可以指定遗产保管人,最好指定专业律师作为遗产保管人,由遗产保管人负责按照遗嘱分配遗产,满足自己的遗嘱愿望。

10、为了保证自己在世时的养老问题,可以订立遗赠抚养协议,自己在世时谁抚养,谁才能获得遗产的继承权。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吧,我是婚姻家庭律师。

见过很多遗嘱被判无效的案例,一旦被判无效,损失可不是一张纸那么简单,本来可以坐拥成百上千万的遗产,可能就因为那么一两个关键点出了岔子,你就白白地做了一场白日梦。

先答本题。

咱国家的继承法是1985年实施的,距今已经33年了,这33年这世界发生的可不仅仅是天翻地覆的变化,可,继承法没变,其稳定性堪比美国宪法。就我国法律更新修改的速度来说,这继承法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钉子户。

开个玩笑。

钉子户的特点是默守陈规,死板教条。

比如这遗嘱的法定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审查一个遗嘱是否有效,先看是不是满足了形式要件。比如:某老两口共同立了一份遗嘱,把遗产全部给儿子继承,闺女一边凉快,男方执笔并签自己的名,女的在上面签名摁手印。这遗嘱有问题没有?看似没有;是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当然是,特别是老太太,重男轻女啊,生怕家产让闺女分了去。

可,后来这案子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该遗嘱部分有效,即老爷子那份,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老太太这边,算代书遗嘱,但没有见证人,所以,无效。

就这样,老爷子遗产按遗嘱继承,老太太的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让闺女分走了其中一半,总数的四分之一。不知道老太太地下有知,会不会气得直跺脚。

老爷子的遗嘱为什么有效?因为它满足继承法规定的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自己亲笔书写,本人签名,有日期。

自书遗嘱符合以上形式要件,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意思明确,就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经常有人对自书遗嘱提异议,要求鉴定。这就需要保留立遗嘱人在同一时期书写在其它地方的字迹,以备鉴定使用。

实践中,真有人伪造遗嘱,还有人咨询我:伪造遗嘱可不可以?

我的回答当然是不可以。

伪造遗嘱不是伪造遗嘱这么简单,涉嫌侵吞他人财产了,我认为,重者可以构成刑事犯罪。

请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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