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承包人与包工头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和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一样的,都属于是无效的,是不合法的。
原则上禁止分包,但如果实际分包的,产生的质量责任以及拖欠工程款的行为最终由违法分包人承担。
虽然现行《建筑法》对劳务分包的问题没有进行明确界定,也没有明确规定劳务分包企业需要一定的资质。
但是《建筑法》实际上对劳务分包的资质作出了要求,理由是:首先,劳务分包企业也属于建筑施工企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扩展资料:
我国《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
第29条第1款和第3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同时《司法解释》第1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因此,和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不合法的。
所以,在前提不成立即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讨论是以包工头的名义签订还是以“XXX施工队”的名义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就没有意义。
当然如果该施工队伍有相应的劳务作业资质,那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依法应该以“XXX施工队”的名义来签订,而不能用包工头个人的名义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因为合同的主体之一应该是有资质的整个施工队,而不是包工头个人。
参考资料:
企业内部承包是我国企业在进行转换经营方式的过程中的一种尝试, 由于内部承包从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责、权、利相
统一的问题,达到提高企业职工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
和效益的目标,因而受到许多企业的青睐,在建筑行业尤其盛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下属的分
支机构或在册的项目经理等企业职工个人承包施工,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及 质量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施工合同权利义务的,属于企业内部承包行为。因内 部承包不违反法律效力性禁止性规定,如发包人仅以内部承包人缺乏施工资质
为由主张施工合同无效,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一、内部承包人是否为公司员工
关于内部承包人是否为公司员工的认定主要从内部承包人是否与发包人存在合法的劳动法律关系来判断,具体可以通过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单、人事档案管理等等来判定。如内部承包人与发包人无劳动法律关系,就更无从谈及接受公司的管理,这种情况易认定为内部承包合同因涉嫌违法分包而导致合同无效。
二、内部承包人是否接受公司的管理
确定了内部承包人确实为公司员工并不必然意味着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由此可见,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认定中明确的提出了对承包人资质的管理。该立法趋势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承包人资质,即对其管理制度、质量管控以及专业人才、经济实力的管理,以此保证建设项目的质量。基于此,对于与公司内部员工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效力的认定需从以下方面认定:
1、人员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多而杂,没有专业的人员在现场进行指导极易导致施工质量问题。
如果公司为内部承包人配备了足够的专业人才,如建造师、造价师、设计人员和监理人员等等,组建了专业的团队来保证施工项目的有序进行,工程的质量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在这种情况下内部承包合同易认定为有效。反之,则易认定为无效。
2、财务管理
对于内部承包人的根本需求就是获得工程价款。如果公司以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来管理制约内部承包人,严格的按照对外(即对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的付款时间节点及付款条件向内部承包人付款。如,隐蔽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后,公司才向内部承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则内部承包人只有保质保量的完成相应的工程,才能得到相应的工程款,对于工程质量也能起到较好的保证作用。故在此情况下,内部承包合同易认定为有效,反之,则易认定为无效。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问题在文中主要从两个方面来给予认定,首先看内部承包人是否是公司的员工,如果是公司的员工的话,可能会因为涉嫌违法分包就会导致合同无效,另一种是看内部承包人是否是接受公司的管理
谢谢邀请!违法是肯定的!可是又有谁管理呢?!我是外行也不懂,可看的出来。现在,哪都有盖高楼大厦的,肯定会有挂靠的!不出事则罢,出了事就麻烦!个人看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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