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_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4:05:52 人阅读
导读:你好,是即时解除,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下两个条文是有区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你好,是即时解除,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下两个条文是有区别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企业非法辞退员工,是否有风险,关键在于双方所掌握的证据。如果员工搜集齐备企业非法辞退员工的证据,就可以以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这样的话员工就没有风险。需要掌握的证据有:

(1)员工入职登记表,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搜集工牌,工作服,工作场景照片,工资条等。

(3)企业辞退员工的辞退通知书。

(4)如果没有辞退通知书,企业领导辞退员工逼迫员工离职的录音视频,微信聊天记录,门卫拦截录音。

(5)岗位职责表等

(6)工作交接记录,照片等。

特别是第四条,尤其注意搜集,以防企业说你擅离职守,无故缺岗,擅自离职。另外如果企业要求员工主动提交离职申请表,员工不要提交,继续打卡签到,保留打卡、签到证据。

掌握了以上证据,员工就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如果员工没有注意搜集证据,就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不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分为两大方面:一个就是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另外一种就是解除的时候,对方存在一定的过错,这种情况下解除,才不至于让自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来看协商一致解除。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不论是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都可以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时候,主动提出解除,这种解除是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这种提出要想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必须对方同意,只有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才可以顺利解除。比如,用人单位提出要辞退一个劳动者,而且这个劳动者也没有意见,那么这个时候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而且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如果不想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就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指出劳动者存在哪些法定过错,否则用人单位就属于违法解除。

其次就是有法律依据的解除。

一般劳动者提出解除的法律依据,是用人单位存在一些法定过错,比如,拖欠工资,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不缴纳保险等等,如果是以这些理由提出,首先劳动者不必遵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的程序,另外,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这些法定过错,劳动者就需要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说明,然后才能够离职。而不能马上离职。

同样,如果用人单位想要提出解除劳动者,也必须要有法定依据,比如劳动者存在过错,或者用人单位存在一些法定情节,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只需要支付一倍的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即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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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可以,如果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得到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补偿!

可以辞退,但必须给予经济补偿。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二十三条到二十七条,都是讲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其中只有二十三条、二十五条的情况下不给于经济补偿,即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其余情况下,都要给予经济补偿。

一、试用期不合格的。

如果员工属于试用期,经过试用期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必须拿出真实、公正、公平合理的考核依据,是不用给予经济补偿的。

二、试用期过后不合格的。

虽然试用期通过并顺利转正,但是经多次证明或是培训、调岗等,仍不能满足岗位基本条件,单位要辞退员工,必须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说明你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考核是有问题的,既然能试用期转正,怎么会不符合岗位基本条件呢?

三、不适应公司发展的变化要求,导致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

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给员工调岗或是进行培训,公司内转换工作岗位,应该是最好的处理方式,如果是员工不同意转换工作岗位,自己又无法胜任当前的工作岗位,那就只有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也是划算的,这比长期养一个无法胜任本质岗位的人强。

总之,我认为,不管什么情况下,只要不是《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员工不符合岗位基本条件,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必须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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