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告我套路贷立案了_网贷被起诉了,怎么办,我需要做哪些准备和材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11:08:34 人阅读
导读:依我之见一一律师在“套路贷”犯罪案件中的法律责任的确定,必须看是否是“套路贷”违法犯罪过程打着“法律服务”之名旗号而参与的共同犯罪呢?还是在“套路贷”犯罪被司法...

依我之见一一律师在“套路贷”犯罪案件中的法律责任的确定,必须看是否是“套路贷”违法犯罪过程打着“法律服务”之名旗号而参与的共同犯罪呢?还是在“套路贷”犯罪被司法机关查办过程中的依法接受委托为其提供正常的法律服务?分清不同性质来确定律师参与的行为的法律定性。

一,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象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及以上的行为是诈骗罪,依法须追究参与者的刑事责任。而文题中所述的“套路贷”,即指犯罪嫌疑人(自然人,或法人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低息便利为诱饵引诱受害人在非银行或国家批准的金融机关借取数额较大的款项,并采取虚构银行流水,且故意制造受害人违约的方式方法,逼迫受害人超额还款和惩罚性赔偿的方式非法占有受害人合法财产数额较大及以上的行为。根据上述简析可以看得出“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银行虚假流水和故意导致受害人还款违约的行为恰恰符合诈骗罪的法律要求,所以国家司法机关(“”两高”)将这种披着合法放贷外衣的“套路贷”行为定性为诈骗案的处理方式是完全正确和及时的。

二,如果律师一旦介入了“套路贷”犯罪案件是否就是诈骗犯罪的“共犯”呢?

依我之见一一必须着眼于律师介入“套路贷”犯罪案件所处的阶段。

1,律师“套路贷犯罪过程中参与的行为”的性质,我们知道“套路贷”这种犯罪在法律上是故意犯罪,且属于高智商型的金融诈骗犯罪,而律师“在犯罪过程中”(含初期犯意的提起丶安排丶策划,中间的广告宣传和设陷合同的拟订,故意制造借款人违约催债,以及以律师身份向法律提起诉讼和申请执行)参与的行为就构成该诈骗犯罪的“共犯”,因为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主观上已明知犯罪嫌疑人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象的“套路贷”手段骗取受害人“数额较大”及以上的行为在法律是涉嫌诈骗犯罪的行为,而该律师为了获得不法利益而参与其中提供所谓“法律邦助”的行为(如出谋划策丶提供规避法律打击丶提供设陷阱似的合同文本丶提起诉讼执行……)就构成了套路贷诈骗犯罪的“共犯”,依法就必须承担诈骗犯罪“共犯”的刑事责任。

2,律师“在套路贷犯罪案件案发后查办过程中”所依法提供的“法律服务"的性质,根据我国现行《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司法机关在查办刑事案件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丶被告人有权获得律师法律邦助和刑事辩护的权利;具有律师资格的律师有权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丶被告人委托为其提供法律邦助和刑事辩护的权利。比如,“套路贷”诈骗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依法受委托的刑辩律师有权从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丶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丶审查起诉过程中有权查阅全案案卷材料丶收集有利当事人的证据丶有权提出当事人无罪的意并提出不起诉的建议丶有权参与庭审活动的提问丶举证丶质证,有权就当的行为发表无罪丶罪轻丶减轻丶免除刑罚的辩护意见丶案件判决后在针得当事人被告人的同意后代为提起上诉的权利。

而上述“在查办套路贷犯罪案件过程中”刑辩律师依法受委托实施的“法律邦助和刑事辩护”行为是法律赋予律师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丶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正当合法行为,律师的上述行为是办案的公丶检丶法机关依法应予保障的合法行为。

综上所析,律师在被法院定性为套路贷的诈骗犯罪案件所实施的“法律邦助”必须分清是”在犯罪过程中”的共犯邦助行为,还是在司法机关“在查办套路贷犯罪案件中”依法接受委托后,依法履职过程中的合法行为,根据这种不同阶段丶不同性质的行为来确定律师的法律责任。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首先要明确是通过网络向什么机构进行借款的。是什么银行?是什么金融机构?还是什么网站?这个必须要弄清楚。

会不会碰上不正规的机构,甚至可能是高利贷,套路贷。

按照一般常理说,如果逾期未能偿还贷款。金融机构首先要进行催促,督促你进行还款。是不会不经过这一步,直接到法院起诉的。

你接到电话说。要去起诉。要去起诉和已经起诉,是根本不同的两件事。说明他现在还没有起诉。是不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给你施加压力,督促你尽快还款。很有这个可能。

当然,经过一番催促之后,你仍然没有还款。而且也没有还款的意向。那么,贷款人确实是可以到法院去起诉的。要求法院判决你偿还借款。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生效的判决。这都是很正常的。

如果有抵押物,也可以拍卖抵押物。所以,如果是正常的借贷,就应当积极想办法,按时还清借款,不要逾期,否则后果很严重。

法海一粟认为,题主的问题就是一个赔偿的问题,具体地说,就是题主自己到底有多少损失,而这些损失被告是否应当全部赔偿。

1、题主的损失有多少。根据题目,题主的损失就是一辆车的价值。因为,题主的车辆在自己使用2个月左右就被转卖了,而自己去没有得到转卖的钱款。从法律角度,购买车辆时花了7万元,而车辆被非法转卖后所造成的损失可能达不到7万元了,因为,这里有个折价的问题,这些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定。

另外,题主在维权过程中可能还会产生其他损失,而这些损失,有的可以纳入赔偿范围,而有的可能无法纳入赔偿范围。比如,因寻找车辆所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应当纳入赔偿范围,而精神损失就无法纳入赔偿范围了。

2、题主应当归还的借款。从题目来看,题主借了被告11300元(以实际拿到手的为算),而这笔钱使用了一个月左右。因此,题主应当归还这11300元及约定的利息——这里的利息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即不得超过年24%的标准。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借款人收到催收发送的律师函,通缉令,庭审通知书,威胁如果不还钱就去坐牢。那么真实的情况是怎样的呢?拒不支付高利贷,会坐牢吗?法院又会怎么判呢?

首先,所谓的律师函,通缉令,庭审通知书等等99.99999%是假的!几乎可以说是全是假的。

因为现在的平台在撮合的过程中总是会有这样那样的违规行为,而且本身起诉这件事成本很大,平台又有风险,自然不会真的去起诉你。

还有,平台作为居间撮合的中介平台,并不是债权人,所以严格来说,并没有起诉你的权利。

那么有的同学说收到了庭审通知书怎么办?不用着急,这个当然也是假的。

如果真的被起诉了怎么办?会不会坐牢?

如果真的被起诉,也不用担心。首先这个是民事纠纷,不是刑事。法院只会判你还款,你没钱还款法院也没有办法。这种情况肯定是不会坐牢的。到最后肯定也是协商还款。

还有人说,催收说会上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影响以后的生活和孩子的教育。

这个失信被执行不是那么好上的,鉴于你是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是不可能上这个名单的。


当然了,想要真正摆脱这样的境遇,还要自己好好赚钱,协商还款,无债一身轻,并且谨记这次教训,合理消费,远离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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