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离婚协议归女方没办过户_离婚协议房产归女方,但未过户,男方还享有权益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0:33:44 人阅读
导读:这种情况,女方可以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下面,我就介绍一起我亲自承办的真实案件,简单介绍一下这个问题。甲女是一名炒房客,行情好时日进斗金;乙男是一名公务员,工...

这种情况,女方可以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下面,我就介绍一起我亲自承办的真实案件,简单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甲女是一名炒房客,行情好时日进斗金;乙男是一名公务员,工资收入旱涝保收。两人通过因缘巧合结为夫妻,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当然,虽然名义上是共同购买,但主要还是乙女出钱。

也许是双方的经济收入悬殊太大,两人婚后爆发矛盾,并且到了难以调和的严重程度。于是,两人最终协议离婚,乙男也算是有点骨气,考虑到购房款都是甲女出的,就约定房产归她,并配合她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没想到,办理离婚手续后,乙男仅剩的那点骨气也没有了,竟然拒绝甲女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于是,甲女委托我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强制乙男配合甲女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最终,法院认为离婚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完全是合法有效的,并且没有显失公平,男方应当妥善履行。故法院判决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

我也是同样的情况,离婚11年房子也没有过户,之前是因为还有房贷,现在房贷还完了。但是男方不配合拒绝签字,我咨询了律师,律师说,男方按照离婚是不享有权益,但是房子有他名字他也有权处置,需尽快过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关于过户律师给了如下建议:

一:尽量协商。让男方签字,这是最简单的办法。
二:法院起诉。需提供男方身份证(复印件)、离婚协议、房产证、女方身份证、如果是按揭房需提供结清证明。(如果有当初买房的凭证最好提供,否则按照现在的房价评估交起诉费)

如果在民政局备案了的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没有备案就没有法律效力。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要有心平气和、保持理智,同时,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比如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由于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没有在协议当中体现出来,因此双方意见很容易产生分歧,一方认为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另一方却认为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这样在不能协商一致情况下,只能诉诸法院。 另外,还要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后丧失起诉分割对方隐匿的其它财产的机会。扩展资料《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至少应包括 如下内容:⑴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⑵子女抚养;⑶财产处理;⑷债务处理。

谢谢邀请;夫妻离婚协议写明房子归女方,但没有过户男方就过世了,怎么去办理过户,这就得看你们究竟离了婚没有,才能给出正确答复的。

依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双方,所拟订的协议条款,只要是在平等的基础上,没有任何外来干涉和威胁的前提下,哪怕协议内容再有失公允,只要双方自愿认可,在协议上签了字,领取了离婚证,这一纸协议就成了有效的法律文件,是具有合法性,受到法律保护的。

如果说你们只是签订了离婚的协议,而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你们的婚姻依然是合法的,还受到法律保护。在婚姻的框架下,这一纸协议就是一张废纸,它成不了房产是属于你的法律依据,要想在房产证上更名过户根本是办不到的。房产可以作为去世丈夫的遗产,依法你和丈夫的父母,还有丈夫的孩子,作为第一序列继承人平等继承房产。

如果说你们签订了离婚协议,又领了离婚证,这一纸协议在法律上是生效的,能得到法律认可,就受法律保护。并不因为签订协议的对方死亡,就可以不履行协议的内容。凭着离婚证,离婚协议,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就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更改产权过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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