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报酬是什么意思_报酬读音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6:20:14 人阅读
导读:不可以,法院可以查封,拍卖,甚至破产清算公司的资产。劳动局可以督促,进行劳动仲裁。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不可以,法院可以查封,拍卖,甚至破产清算公司的资产。劳动局可以督促,进行劳动仲裁。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释义:作为报偿付给出力者的钱或实物。造句:1、 假如你不付给仆人工钱,他就会自取报酬。2 、耐心和恒心总会得到报酬的。3 、埋在地下的树根使树枝产生果实,却并不要求什么报酬。4 、所有坚韧不拔的努力迟早会取得报酬的。5 、心理上得到的满足已经等于得到了报酬一样了!

  捡来的东西向失主索要报酬,可通过双方协商。如果索要的数额过高或使用了威胁手段,就属于违法行为。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向拾得人支付报酬。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和报酬。   具体支付多少,要视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如果捡到东西的一方拒不归还失物,在民法上就属于不当得利,失主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

说明了什么呢?要回答需从两个方面来展示。

第一个方面是从你个人方面来剖析。说明了以下问题。一是你想通过问答,进行一次人性讨论。引导大家了解社会活动中人性的善与美,归结出人们应明白人性观是社会人群道德的基本属性。二是你想进行一次伦理讨论,引导大家讨论中华伦理的率与真,归结出中华民族传统伦理观是人们社会生活的行为准则。三是你想进行一次爱情讨论,引导大家讨论社会生活中情感的情与爱,归结出年青人纯洁的情爱观是人类幸福美满的基本条件。以上是想先给你提的问题贴一个高大上的标签。

第二个方面是对于事件本身而论。可以说明以下问题:一是说明你不是女孩的菜,不应是甜了,应该是淡了苦了 涩了。二是说明你不是女孩的汤,不是鮮了,应该是寡了咸了馊了。三是说明你不是女孩的食,不是对味了,而是腻了刍了。总之,没起

锅就糊了。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