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第三方责任意外险给报销吗_意外险死亡有第三方不包赔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23:02:06 人阅读
导读:如果是报销医疗费的,一般由责任方赔偿,双方都有责任的安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份额予以报销(比如被保险人有30%的责任,就报销30%的医疗费)。如果是身故残疾类的身...

如果是报销医疗费的,一般由责任方赔偿,双方都有责任的安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份额予以报销(比如被保险人有30%的责任,就报销30%的医疗费)。如果是身故残疾类的身价赔偿意外险是可以理赔的。仅供参考,最终你投保的保险合同为准。

他的这个要求是合理的

意外保险本身是属于补偿性的保险,当医疗费用由对方进行支付的时候那么发票是对方付费的凭证,对方有权收回相应的付费凭证。不管对方是否用于保险公司的报销,只要医疗费用是由他出的,那么他把发票拿回去都是合理合法的。

而对于你购买的意外保险报销的性质是一样的,意外保险也是需要依照发票金额对你自己所支付的费用进行弥补,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补偿类的保险对于费用支出是以实际的费用支出为最高报销金额,如果其他机构或者第三方已经对此损失进行弥补,保险公司将不再予以费用报销。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的是对于意外伤害保险,如果由明确的第三方造成,所有的费用都应该由第三方进行承担,而保险公司不会为此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这一条是在很多意外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条款里面明确做出了规定。

因此即使你拿到了这个用药发票,保险公司也会因为意外事故是由第三方造成,而会对你进行拒赔



通常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属于交通意外第三者责任,医保是不可以报销的。只有商业险可以办理理赔。不过在这两种情况下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

一、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责任,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按程序是不可以的,你的问题很笼统,你要求的理赔是车损还是人?车是有价的,定损后就只能找保险公司,人是无价的,你们私下协商,赔偿多少,按照保险公司的第三责任险进行正常理赔,当然,如果你要求有精神损失费,或者其他,这个需要诉讼法律程序。

不能报销。原因不是因为是意外伤害的,而是因为你先报保险了。农合报销需要的是收据原件,复印件不行,医院出具的收据原件只有一份,先报保险之后就不能报销新农合了。如果你想两个都报销,那就需要先去报农合,然后农合给你出具收据复印件,上面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在我单位留存,特此证明”字样就可以了,至于其他的住院病志、费用清单、诊断书什么的,都可以去医院开第二份的。再说说你的住院原因问题。有关这个,地区不同,可能政策也有不一样的地方。但是,不至于你们那里所有的意外伤都不给报销吧?我们这里自己不小心弄的,比如走路摔伤、做农活摔伤,只要不涉及到第三方,不如车祸、工地上的工伤、打架、酒后摔伤等等,农合就可以报销,只不过需要的证明比较多,手续比一般的病繁琐点。具体的地方不同,政策不同,以上供你参考。真正的权威解答,是你们当地的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医疗证上应该有电话,你可以咨询。

意外险分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有的险种这两块都涵盖。

意外医疗保险只管因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的报销,有第三方责任人不管,死亡不管。

意外伤害保险管的是因意外导致的残疾或身故,这个有第三方责任人也赔。

这个主要是看你保单的保险责任,社保不管,商业险的意外医疗保险可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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