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能共同买房吗_夫妻离婚后还可以共同还贷房子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20:13:02 人阅读
导读:您好,(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

您好,(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你提出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非常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新婚燕尔,如胶似漆,情深意浓,容易被爱情冲昏头脑,恨不得把一切都奉献给对方,这种不理智的行为,让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一旦夫妻关系破裂走到离婚的地步,就为接下来财产分割的事埋下了后患。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房子为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从道理上讲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

是房产证写的是女方儿子的名字,这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属于子女所有(详情见附表),所以目前的形势对你很不利,你有可能会面临人房两空的局面,要想争取到部分权益,你必须提供有力证据证明房子为两人共同出资购买的事实,所以现在当务之急是你要尽快收集整理对你有利的证据材料,如果实在没有证据,只有设法通过间接渠道取得,比如:你可以开诚布公的针对这个事跟女方好好协商,交谈中尽量提到当初共同出资买房的相关细节,尤其是牵扯到你自己出资部分的内容要在协商中完整表述出来,然后对全部谈话内容进行录音,以获取证据,在这个过程中相信女方是没有警觉的,你如果做得不露声色的话应该可以顺利取到证据的。

不知道当初把房产证写成女方儿子的名字是基于女方对你不信任,怕你中途抛弃她而加码要求把房产证写上她儿子名字的?还是你为了讨女方欢心自愿把房产证写成她儿子的名字?还是女方一开始就居心不良以婚姻为圈套骗取你的财产?如果是前者,女方当初只是为了安全感起见让你把房产证写成她儿子的名字,而并没有把夫妻共同财产占为己有的想法,这种情况下还是有余地的,你可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私下达成协议平分或者把你出资的部分退还,自然是皆大欢喜,但如果女方有意侵吞房产,那你就只好通过法律手段去解决了,建议尽快到律师事务所咨询详情。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够以你的事引以为诫,在婚姻中感情归感情,理智归理智,在牵扯到原则性问题上绝不能含糊,以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当然,如果自己不计后果的心甘情愿为对方付出所有,那就另当别论,只要事到临不后悔就好,自己做的决定跪着也要接受。



可以的。

解除婚姻关系并不必然要分割财产,房产不分割就维持共有状态。这种情况任何一方有权随时要求分割。

如有法律问题可关注头条号:上海离婚房产律师,私信免费咨询。

其他的回复我认为不全面。

我觉得可以的。

不过法律上,我认为共同还贷属于共同投资行为,需要对出资、投资收益做好约定。

毕竟,离婚了再独自供房,压力太大。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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