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没有给未成年子女_遗嘱可以剥夺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6:56:07 人阅读
导读:最靠谱的是去公证处公证,最好先找律师把遗嘱过一遍,因为可能有些条目并不合法,比如有两个未成年子女却把所有遗产都给其中一个。凑合事的办法,找复数个见证人见证,这种...

最靠谱的是去公证处公证,最好先找律师把遗嘱过一遍,因为可能有些条目并不合法,比如有两个未成年子女却把所有遗产都给其中一个。

凑合事的办法,找复数个见证人见证,这种有点效力但是扯皮事会很多。话说就算最合法合规的遗嘱,最后扯皮的都不少见。

父母立遗嘱,好像不需要子女的签字同意!根据我国的遗产继承法,遗产的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遗嘱本身不合法,或者法定继承人有特殊情况需要继承遗产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一个例子,某教授遗嘱将遗产全部捐献给学校。但他遗留有一个未成年子女,其妻子诉至法院,要求废除遗嘱并分割遗产。法院判定遗嘱有效,但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继承自己应得的那份遗产,其它的遗产处理仍然按遗嘱执行!

不可以,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必须给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因此如果有两个未成年人,父母是不能把所有遗产都留给其中一个的。这里所谓“必要的遗产份额”,要根据被继承人的实际情况、遗产的情况、当地的生活水平等综合判断。 《继承法》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您好!

这个问题恐怕不能这么提。

在订立遗嘱过程中,如果订立人去世时有未成年子女,那么遗嘱中必须要为其留有份额

这里从两个方面,对题主问题做一个说明:

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范围

关于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机构,而且这些人与自己是否是亲属都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在最新《民法典》中,关于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有这样一条规定: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未成年子女即属于这类“双无人员”。假如订立遗嘱的时候存在此类人员,就要在遗嘱中写明。

并没有办法预知去世的时候孩子是否成年,怎么办?

我们先举个例子:

假定订立人本意是指定自己的爱人作为唯一的继承人。但是,现在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如果按照上面的规定,怎么处理?

这个问题其实解决起来不难:做一个有条件的遗嘱即可。我们给出一个示例(仅做意思上的表达,严谨的表述方式不能是这样):

  • 本人去世之后,个人的合法财产全部由配偶继承。
  • 如果本人去世时,儿子还没成年,上述财产,改由如下分配方式:配偶80%,儿子20%。

这样的话,就可以兼顾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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