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个人破产还债_什么是破产还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22:56:32 人阅读
导读:最近有媒体报道了全国首例个人破产;这件事情发生在浙江温州。一位蔡姓的温州破产企业的股东,因为无力偿还企业破产产生的连带债务。经过法院的裁定可以执行个人破产。银行...

最近有媒体报道了全国首例个人破产;这件事情发生在浙江温州。

一位蔡姓的温州破产企业的股东,因为无力偿还企业破产产生的连带债务。经过法院的裁定可以执行个人破产。银行对其个人的债务进行了清理,这个人一次性偿还了3.2万元。

这个个人破产的案例打破了,中国几千年以来,欠债还钱,父债子还的观念。

在金融市场上投机大王利弗摩在第3次交易失败之后宣布破产;但他在东山再起之后,偿还了所有破产之前的债务。


什么是个人破产?是指自然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通过和解程序、债务清理计划等进行债务调整与清偿,并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其未能清偿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债务予以豁免的法律制度。

个人破产的作用是什么?

第一:尽可能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申请破产要清算所有的资产。简单来讲就是欠钱的人,除了留下所有的基本生活开销之外,其他的资产,都要被法院判给债权人。

第二:债务人在尽可能的偿还债权人债务之后获得债务免除或者债务暂缓偿还的期限;给债务人以时间上的缓冲;更利于债务人以后的生活和之后债务的偿还。

也就是说:个人破产要清算你名下所有的财产;例如车房,现金,证券,股票等等。清算偿还给债权人之后,不能偿还的债务可以豁免或者延期偿还。

假如申请破产之后,如果有中了彩票500万;约定要还的钱还是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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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法要试行的消息一出很多人高兴了,同时也有很多人在担忧这个问题!

高兴的人是因为有债务,希望实施后可以获得新生。

担忧的是是有债权,害怕实施后会影响债权的回收,带来损失!

实际情况是什么呢?

我们针对管方的解释做一些分析:

1,个人破产法先要解决自然人因为企业的负债问题.

这个问题在这几年创业热的推动下,的确给很多人带来了困扰,自然人因企业债务带来的经济压力,生活影响,可以把一个人直接推到深渊。从此无力翻身,这种情况大家身边都有很多活生生的例子!

2,个人破产法其次解决的是自然人合理消费的负债,请注意——是合理消费,并不是所有消费!这里就涉及到一个认定标准的问题,但目前这标准并没有出台,所以不做说明白!

现在回到问题上来——债务人破产,担保人怎么办?

同样官方解释也做了相应说明白——明确自然人因担保等原因而承担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债务可依法合理免责!

这里有几个情况:

1,债务人用于生产经营的,自然破产后就可以免责!

2,债务人用于合理消费的,法律规定可以免责的担保人自然免责。

3,债务人破产,但这笔债务没有免责,那担保人同样不能免责!

根据担保法规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同责!



我就经历过这样情况,我就是受害者,法人需要用个人财产偿还债务。这是在二O一四年年底,由于公司欠债太多,法人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一时之间一石击起千层浪,讨债的人七十多户完全到齐,由于法人不在束手无策不好处理。

春节以后法人回来了,登记了所有欠债金额名单,大概是七千万左右,这明摆着是资不抵债,根夲没有偿还能力,没办法,只有各户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处理。起诉后一年左右,法院又叫完全撤诉,撒诉后一年左右,法院又叫重新起诉,什么意思不得而知,只知道在别县起诉的,法院已经开始执行拍卖他的分厂了,让多数人白白耽误了两年的时间。

现在也有个水落石出,工厂已由市人民法院拍卖,大概拍卖得一千六百多万,市法院又委托卓尔公司再次清理一下债务,时至今日已经基夲清理完毕待候分配。

如何分配卖厂所得,如何偿还不得而知,自己也是受害者,因为有的起诉时财产保全过,有的没有保全过,有的借款时有担保人,有的没有担保人,怎么分配这是法院的事了,至今快七年了仍然没有兑现,有的原告已经等不到分钱兑现的那一天早也夭折…………

你想多了!

就不知道这里要是出个人破产法了,会是怎么样的,估计会非常严厉。日本的知道一点点:6年的期限,申请判罚很严格仔细(主要依据个人税务),需要提供个人必要的资料,可以减免债务。破产时间里没有公司会用工,可以申请国家救助房(一般很远很偏),基本上都选择流浪露宿街头,有最基本的医疗保障,有政府,慈善机构的最低生活支援,可以打临工日结(绝不会拖欠工资),一般就是建筑工地、各种值班(最低一万日元一天),6年期到了,一切回归正常,信用,社保,就业,学业等全部回归社会,之前的全部勾销,重新开始……

最怕身体不好。不论是破产前,破产后压力都很大,一定自己调节好心态,健康才是资本。


(1)《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种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

但联营企业中的联营各方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该联营企业的破产不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2)破产还债程序从性质上讲,是一种既具有综合性,又具有独立性的特殊程序。从破产还债程序并非由具体的债权债务争议所引起来看,具有非讼性。但是,在破产还债程序中,存在着对立的双方当事人,且还会产生一定的争议(比如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可以提出异议),所以又具有一些争议的因素,同时,从破产还债程序的直接目的在于还债这个角度来看,它又可以被视为一个债务清偿程序,因而具有执行性。

个人没有办法申请破产。在我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企业破产并不是不需要还债,而是是把值钱的都拿去抵了,实在没有钱了暂时不用还,以后哪天发现你有钱了或哪里还有固定资产,还是会拿破产企业的冻结资金用来还债的。

一、企业申请破产后如何还债?

按实际情况,公司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后,由破产财产偿还相关的债务,清算后,公司就依法注销,不需要再承担任何偿还债务的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谁偿还债务?

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公司财产是独立于其设立人和股东的,对公司债务,只以其所有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个人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超过出资额的部分,股东个人不承担责任。所以,公司破产的,只需要用公司法人所有的财产偿还债务。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债务消灭。

综上所述,针对“企业申请破产不用还债吗?”这一问题的回答,无疑是否定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破产后必须偿还债务。但偿还债务的顺序是法律规定的,并且是需要在企业偿还能力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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