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企业倒闭法人的责任是:法人根据法人财产对公司负有有限的责任。公司倒闭之后要进行清算,如果因为是清算的责任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和债权人的利益损失的,应该有清算组织承担相应的责任,清算组织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限制内完成清算。
《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刘瑞凤律师补充: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里的法人应该指的是法定代表人。公司破产,与法人或者股东的个人财产有没有关系,以下分别说明。
1. 一般情况:
公司本身就是企业法人,要以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个人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自然也就没有破产一说。而有限公司的股东,也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2. 特殊情况:
凡是都有例外,以下说说涉及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
(1) 股东的责任:
如果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股东,那么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列举一些常见的股东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
① 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那么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点很重要,所以,在日常经营中,股东一定要做到公私分明。
② 股东滥用自己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利益,也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知道自己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就故意乱来,也是不行的。
③ 股东出资不实、抽逃资金等等。这个会在不实和抽逃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所以,股东是有可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2) 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很多时候都是经营上的。比如从事非法经营;向工商、税务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有变更、终止时不登记公告,导致利害关系人受了重大损失等等。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因为法人的不当行为产生的债务,法人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以上是财会小童观点,欢迎评论补充。
公司破产法人个人的财产是不能够被清算的,因为中国的公司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承担的都是有限责任。而不是无限责任,只有无限责任公司,公司赔偿不完的才会去对个人进行追偿。
企业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的时候就会去申请破产,不然等企业的债务慢慢增多带来的影响会更大,对于企业法人来说破产是个艰难的决定,企业破产对法人也会产生一定影响。
总的来说,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企业破产且法人代表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导致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来承担,而应由法人自己承担。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破产企业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清算组向破产企业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企业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终止。
企业破产,对企业法人代表的影响有多种情况。第一,如果破产企业法人代表对企业破产有个人责任,要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如果企业法人代表出资存在瑕疵,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如果是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如果有法院的判决就可以立即执行!如果经法院立即执行,仍不能清偿,则进入破产债权申报。
2.如果你不走这条路。就只能在宣告破产以后申报破产债权。如果没有担保就申报普通债权,如果有担保就申请执行别除权!但是要知道,破产债权的偿付只有10%左右,或者更少,甚至无法偿付。
3.债务人资产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其次清偿共益债务,之后清偿工人工资,社会保险,税费等,最后才会清偿债权人资产。一般前三个费用支付完之后,就财产所剩无几。如果确实没有财产,债权人债务就不再偿还。
4.如果你有能力,可以要求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可以要求…财产代管人追回一年以内…债务人所支付的不合理清偿,或者有到期债务或者有对外担保已经执行而不行使求偿权的。同时追回半年内非法清偿。这样你们可分得的财产数额将会增加。一般破产当中都会有个别人利用非法程序,提前清偿部分债务或者抵债,这是对其他债务人债权的一种侵犯。你懂法的话就可以要求追回这部分财产。
5.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对方申请破产以后。你们成立的债权人委员会可以要求对方重组。这样虽然时间可能稍微长些,但是如果该企业存活,将对债权的偿还有利。
6.如果法院已经裁定破产终结。那对方就已经不存在对外偿还债权的义务。你也自然就不能申请拒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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