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概念_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3:36:50 人阅读
导读:你的问题是有争议的,所以对我的回答不足之处,请l谅解指正。行政诉讼:具有良好的公正性。行政政案件起诉难、受理难、审判难、执行难,这是人所皆知的。行政复议:在救济...

你的问题是有争议的,所以对我的回答不足之处,请l谅解指正。

行政诉讼:具有良好的公正性 。行政政案件起诉难、受理难、审判难、执行难,这是人所皆知的。行政复议:在救济、监督和效率等方面要优于行政诉讼。而复议机关本身就是被申请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在传统的请示、命令管理模式下,上下级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体化的关系,难以保证行政复议的公正性。

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而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很简单,行政诉讼是司法程序的救济措施,行政复议是行政程序的救济措施,受理机关就不同,前者找法院,后者找原行政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前者要收费,后者则不必.

行政诉讼含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行政复议含义: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区别: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性质不同:行政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而行政诉讼则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司法监督,是一种司法行为。3.适用的法律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4.审理程序不同:行政复议基本上实行一级复议,以书面复议为原则;而行政诉讼案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公开开庭审理的制度。相对而言,行政复议程序比较简便、灵活。5.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审查的范围限于原告请求范围;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这意味着复议的范围不局限于申请人的申请。因此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要大于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复议机关依照行政复议程序重新审查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有公共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诉讼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这是他们的定义,你可以根据其定义不难看出其两者间的关系。

一、行政诉讼的含义是: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二、行政复议的含义是: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三、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行政

(1)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

(2)行政诉讼则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司法监督,是一种司法行为。

2、受理机关不同

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3、审查范围不同

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审查的范围限于原告请求范围;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这意味着复议的范围不局限于申请人的申请。

4、审查的力度不同

(1)受理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

(2)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因此,行政复议的审查力度要大于行政诉讼。

5、审查依据不同

(1)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依据;

(2)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及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行政和规章只作参照。

6、审理程序不同

行政复议基本上实行一级复议,以书面复议为原则;行政诉讼案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公开开庭审理的制度。

行政诉讼就是行政相对人(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是人民政府对某事件的具体行政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撤销或部分撤销的诉讼案件,也就是俗称的“民告官”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当事人)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的上一级行政单位或人民政府

1、你说的行政裁决,具体应该分为行政判决、裁定、决定三种裁判方式; 根据不同的诉讼程序来决定该用何种方式裁判; a、判决一般处理的是实体问题;b。裁定一般适用于程序性问题;c、决定是对行政诉讼中某些特殊事项所作的处理。

2、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根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权,在当事人的申请和参与下,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裁决解决行政侵权争议的活动。 是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法律救济的行政监督制度。

3、行政诉讼,是法院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是我国的三大诉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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