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不住了可以退吗_公租房退房最佳方法?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9:31:18 人阅读
导读:您好!公租房针对的租户主要是居住困难的群体,而且比较“紧俏”。所以,题主提出的“暂时不住退了”,需要想清楚两个问题:是主动退租还是被动退租?后续如果打算再租怎么...

您好!

公租房针对的租户主要是居住困难的群体,而且比较“紧俏”。所以,题主提出的“暂时不住退了”,需要想清楚两个问题:

  • 是主动退租还是被动退租?
  • 后续如果打算再租怎么办?

如果是主动退租、并且后续还有继续租住的需求,建议不要退。

是主动退租还是被动退租?

在某些条件下,是必须要退租的,也就是所谓的“被动”退租:

只有具备如下条件的情况下,承租人才有租住的申请资格(详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这是前提: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当发生如下情况,承租人必须要退出: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还有一条就是“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可强制腾退。

上述规定是告诉题主有关公租房的一些硬性要求。如果题主符合申请条件、并且没有出现腾退的硬性条件,还是建议慎重考虑。

如果后续打算续租怎么办?


如上所述,假设题主依然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一旦退租,再次申请的难度会非常大,毕竟“僧多粥少”,要排队——即公租房的配租问题。

“配租”就跟摇号一样,有中签的概率、有排队周期。一般来讲,等候期不超过5年。也就是说,可能要轮空5年的时间。

这期间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是题主退租之后需要考虑的问题。

建议

虽然不建议始终占着位置不放的做法,还是应该要把房子留给更需要的人,但是从题主个人角度,如果依然符合承租条件,还是不退为好。

如果题主非要退出,提醒一下:在没有对公租房损害、私改、欠费等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剩余租金的退还。公租房与一般的市场商品房出租还是有些区别的——毕竟,照顾的是相对生活困难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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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公租房价格规定如下: 

1、公租房租金由各地县级政府房产局公租房管理部门报物价部门核定。地区不同、房源不同,租金价格都不同。

2、公租房是不卖的,在我国公租房只租不售,公租房的租金在10元/平方/月,物管费1元/平方/月左右。租满五年后可以购买,价格按照政府公布的建筑成本加上利息,前5年的租金可以冲抵购房款,但是此房以后只能由政府回购(购买价格加上利息回购),不能自行出售给其他第三方。公租房不能一直租住下去。因为公租房远低于商场价的房钱,导致在现在的状况下,公租房僧多粥少,请求公租房的条件也较为严格。公租房以5年为为一个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宅房的时候,能够退掉公租房。或者业主租住满5年后,能够以成本价+银行利购买购自住。购买时能够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许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房钱,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依照规则交纳房钱。公租房不可以上市买卖,采购人需求转让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单位组织回购,回购报价为原销售报价+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跟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一旦发现用虚假信息骗得公租房租住的,将强制请求其退出。

1、公租房中途退房可以向小区所在的公租房管处或直接向公租房管理局提交提出退租申请,并办理退租手续,在退租的同时要把房屋租金、水、电、气、物业等相关费用。原有住房和设施有损坏、遗失的,承租人应恢复、修理以及赔偿。


2、公租房在居住的过程中,中途是可以退的,只是在退租后一年内就不得再申请公租房。市租赁中心派人与承租人约定时间共同现场进行验房;如属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或者改变原状的情形,承租人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双方现场对水、电、煤气、太阳能等流量表的读数予以确认,并填写《退房交验单》,同时承租人将钥匙交回

  公租房不住了随时都可以退回。退租流程:到公租房小区的物管中心提出退房申请,在终止之日腾退住房,并结清房屋租金、水、电、气、物业等相关费用。原有住房和设施有损坏、遗失的,承租人应恢复、修理和赔偿。租房押金还要在办完退租手续一个月后才退。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我又重新确认了一下,我签了承诺书,并交了一千元是保证金,还没签合同还没拿到公租房的钥匙,那能给退吗?法无外乎人情,我们只是最底层工作的老百姓,这一千元对我们来说不是小数目,再说国家的公租房我不住有那么多人再申请居住

公租房刚刚接房,不想居住了是可以退租的。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第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

(文/五花肉)

谢谢邀请

公租房难!公租房难!公租房难!我想这是绝大多数人的心理,记得早之前回答一条问答时候简单了解过公租房,那时候也很多人在问如何才能申请公租房?条件是什么?难不难?自己是个什么情况可不可以申请?

想申请的人申请不上,在各种看自己的条件满不满足,但是也有的人却觉的很简单。记得当时那条问答评论里还有回复说很简单的,找个关注分分钟的事儿。

似乎就是会存在这样的问题,想住的人申请不了,申请下来的人闲置占着名额,有种占茅坑不拉屎的意味。

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呢?自然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国家相关政府部门,通过条例和规定明文进行制约,才能把这样的事情减少。就像国家发布条例限制个人名下房产数量是一个道理,总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公租房也是一样,应该严格审核申请人的条件,坚决杜绝不正当手段下获得的公租房。当然也可以设置几年进行一审查,对于公租房的入住情况应该进行审查和落实,避免占着房子不住的情况。另外,也应该适当有人情味一些,对于那些真正有需求的人,在了解具体情况下,应该适当给予人文关怀,比如某个条件不满足,可以适当宽容处理。

关于公租房,本意上是为了解决当前住房难,买房难问题的,是便民之举,不应该反而成为让人们烦恼犯难的事情。还是应该加大对于公租房的审核,严格把关,给需要人群最大的便利。

、公租房退房的话,可以向小区所在的公租房管处或直接向公租房管理局提出退租申请,并办理退租手续,在退租的同时要把房屋租金、水、电、气、物业等相关费用结清。原有住房和设施有损坏、遗失的,承租人应恢复、修理和赔偿。2、公租房在居住的过程中,中途是可以退的,只是在退租后一年内不得再申请公租房。公租房: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由政府投资或补贴的新建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以购买、改造、租赁等方式筹集的成套公租房,参照以上控制标准,应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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