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不和公司签合同怎么办_员工自愿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21:04:11 人阅读
导读:企业的行为涉嫌违《劳动法》。根据《劳动法》、《民法通则》,你有权提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诉求:1、解劳动合同;2、由公司按劳动法规定赔偿你合理的待遇;3、支付解...

企业的行为涉嫌违《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民法通则》,你有权提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诉求:

1、解劳动合同;

2、由公司按劳动法规定赔偿你合理的待遇;

3、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

建议你不妨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1、整理你手头现有的证明与在该厂劳动的资料,包括每个月你签名的工资表、企业给你发工资的银行帐户及进帐记录、工作证、出入证等;

2、收集其它员的的证明资料,证明该企业长期存在有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社保行为;

3、委托律师到社保部门、税务部门、劳动部门相询企业劳动合同、社保、税收手续办理情况,收集国家相关的政策;

4、向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并以有效的方式送达企业人事部门,记录接受人信息,如果人事部门同意按你的申请与你协商,你要主动与企业协商,在满足你要求前提下,最好双方达成和解,一定要达成书面签订协议;

5、企业人事部门拒绝你的申请,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并亲自送到劳动仲裁部门,如果劳动仲裁部门受理后,做好参加仲裁活动,领取劳动部门仲裁裁定书;

6、劳动仲裁部门不受理你的仲裁申请或仲裁不符合法律规定,你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委托律师起草诉状,并由你亲自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准备好开庭手续,并按法院通知参与法庭调查活动。

但愿帮你解决眼前的困难。

不签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有多大风险?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若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则自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每月二倍工资,一直支付到一年(共11个月),也就是相当于劳动者干了12个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23个月的工资。

其次,超过一年,用人单位仍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满一年起,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满一年后的工作时间,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资。

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主张二倍工资的越来越多,尤其是出现很多死磕派,故意不签合同,正好干满12个月,然后拿23个月工资走人。

所以,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签合同,用人单位最好不予录用,否则风险由单位承担。

感谢。要求单位签订合同,如果不签,可以去监察大队举报。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入职后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如否,从第二个月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最长至第12个月。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首先,你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一、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你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二、提醒公司的违法行为有:

1,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

2,公司未为你购买社保,你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补缴;

3,公司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三、权利的保护:

1,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的规定,虽然单位至今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你已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单位在你已经工作长达近半年的时间里,并没有按规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既违法也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你进入单位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4、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主任所说的试用期一个月无效,单位需要向你支付正常的工作工资。

5、你有权要求单位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6、如何证明你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参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

四、建议通过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关于证据的问题,网友的答复很详细了,都不错。提示你注意:证明过程是递进的,证据间是相互关联的。如:有证据证明你和单位已经存在了事实劳动关系(无书面合同),那么双工资就可以主张,同时你可以根据“举证倒置”原则要求单位提供你工资水平的证据,提供你工作时间的证据,否则,你的陈述及证据很可能就被仲裁庭支持。因此,举证问题并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困难。

劳动争议一般实行仲裁前置程序(也有例外的,不赘述),也就是说必须经过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先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满的,方可以起诉到法院。

程序:准备证据,写申诉书(固定格式的,仲裁委有),提交到窗口立案,立案后等待受理通知书,根据受理通知书确定的地点、时间参加审理,领取裁决。

五、之后:

1、不服裁决的(双方都可能不服)到仲裁委所在地法院另行立案起诉。

2、服从裁决的,根据裁决内容履行裁决,一方不起诉(即视为服从裁决)又不履行裁决内容的,到仲裁委所在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很明显是违法的,这个时候劳动者可以和单位协商补签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单位不愿意补签也不愿意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再不然,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大家好,针对这个问题,“公司与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员工应该如何维权?”
我以视频方式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不签合同肯定不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违法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入职九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双倍工资的主张超出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劳动者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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