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旷工10天能辞退员工吗_怀孕旷工可以辞退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3:04:57 人阅读
导读:1.作为劳动者请病假应该按照企业规定的程序,提前向单位申请病假。如果劳动者没有按规定向单位提出定价申请而自行不来上班呢,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来处理员工,没有任何...

1.作为劳动者请病假应该按照企业规定的程序,提前向单位申请病假。如果劳动者没有按规定向单位提出定价申请而自行不来上班呢,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来处理员工,没有任何问题。

第二,如果突发病情或者情况紧急的,也应该有自己或家属用电话向单位先做一个请假,治疗结束后作为劳动者应该在事后第一时间。向单位补请病假。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还辞退员工的话。一般是不符合处罚的合理性的。

第三,单位以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各种具体情况不一样。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来确定。辞退员工的行为是否合法?以及员工维权要求赔偿或恢复劳动关系的维权策略。


关于孕期员工这样的行为,是很多公司最头痛的问题,特别是其中个别这样的人,认为怀孕,公司拿自己就没有办法。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虽然相关法律规定,在怀孕期间,公司不能随意辞退,但还是有几种情形公司是可以辞退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针对您的情况,我们先分析下关键因素。

一、请病假,但不提供相关证明,但也不来公司上班。

二、公司有规定旷工两天或全年旷工3天可以辞退,且无赔偿。

结合实际案例,可以这样分析。

一、按照请病假的流程,员工请病假不一定需要实现经过公司批准,但关键一点员工必须要履行告知义务。也就是员工要请病假必须要告知公司,至于这个时间点既可以是提前,也可以是病假期间,但员工如果没有提前,则员工需要证明其的确不能及时告知公司的理由。而提供病假证据,则可以在病假结束后提供。

所以,针对你们公司的孕妇,关于请病假肯定已经履行了告知公司的义务【看她当时请病假的时间是多久】,那么焦点就在于后期他是否能够开具医院的证明。因此,1、公司目前可以先等孕妇病假结束返回公司,在要求其提供证明,若不能提供,在进行相应的处理。2、如果孕妇超期也没有继续返回公司上班,那么公司可以发函给其,要求提供病假证明,并且要求其返岗上班。如果孕妇仍然拒不上班,那么就可以进行下一步辞退的手续了,一样要发函告知员工因为什么辞退(公司若有工会,则还要征求工会的意见并形成书面意见)。【是否要发这个函要看下一步】

二、提到你们公司有相关的制度。那么就要考虑符不符合以下:

1、公司的制度是否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或工会的开会讨论和表决,并进行公示?

2、公司的制度是否有对该员工进行培训,并进行签字确认。

以上两点非常关键,直接影响到辞退是否能成立的问题。

辞退怀孕期间员工可以利用什么条款?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很明显该员工适用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旷工两天来作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来辞退。

综上所述,公司目前最关键的,就是要确定这个孕妇是否真的请病假,是否真的能开到病假证明,另外该发函的一定要发函,这是公司取证的关键环节。只要公司在辞退该员工的流程和证据上没有问题,一样是可以合法辞退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辞退怀孕期女员工,也可以做到一分补偿金都没有的。

只要是怀孕女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关于辞退的任何一条规定,那么用人单位都可以免责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支付补偿金。

这在法律是也是受支持的,这也给用人单位和怀孕员工分别提一个醒。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不要谈三期女员工色变,认为他们是不能碰的一个群体,导致在用人上再三考虑,故意不招录,其实也完全不用那么谨慎,这类员工该辞退的还是会要辞退的。

对怀孕女员工的警示则是,在怀孕期间也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要因为怀孕就可以为所欲为,以为公司不能把你怎么样就挑战公司的制度,其实严重违规公司有证据的话也是可以直接辞退的。

最近山东的一个孕妇案例可谓是这类事件的反面教材。这个山东女员工在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不仅没有要求到经济补偿金,最终还被公司以旷工导致公司损失为由,要求给赔偿公司13万,没有补偿金,反倒要赔钱,这可能让很多人大跌眼镜,但最终法院却判决支持公司的决定,也因此这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这个案例中很多的细节并没有披露,具体员工在理还是公司在理我们也不好判断,但法院既然这样判决,证明员工方有很多失理的地方,不因为是孕妇就可以免去这个失职。

作为我们来说,从这个案例中可以大致了解到,三期女员工也绝非是不能碰的重点保护对象,只要有理有据,公司不仅可以无责解除孕期女员工合同,甚至都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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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孕妇,无正当理由的,必须要支付赔偿金。如果是孕妇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一、辞退孕妇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孕妇区别于普通员工不得依法解除合同的的情形:

1.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单位裁员的

用人单位以以上理由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赔偿金,金额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二、用人单位可以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任何赔偿的情形:

1.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对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拒不改正的

举例说明: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案例:有一名孕妇,泡病假在家保胎,病假到期后,既不提供病假条也不写事假条,就以自己是孕期受保护为由,不上班。根据《员工手册》规定,连续旷工三天即构成严重过失,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我们单位以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她劳动仲裁输了。

三、说了这么多,只是陈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是照搬法条的冰冷的机器,我们都有妻子儿女,都懂得孕期的不易。所以,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尽量给予孕妇更多的照顾,更多的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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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公司是有权利以这种理由辞退员工。

员工请事假,需要向公司申请并得到批准,如果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这种行为构成旷工。

公司以旷工辞退员工有两个前提:

1、公司的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经民主制订程序,并已送达给员工;

2、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中,规定了员工旷工达到一定天数的,属于严重违纪。

当公司具备以上两个前提,在孕期员工旷工事实成立的情况下,我想大部分公司都会选择以旷工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开除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就一定违法吗?未必!至少不绝对

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如果你没尽到遵守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义务,那么就会丧失被保护的权利了。孕期、产期、哺乳期也可以合理合法被开除

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害,以及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

如果你能尽到遵守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义务,那么就会拥有被保护的权利了。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可以随意被开除,法律会特别保护你。所以不能一刀切,要区分不同的情形,才能下结论

1、女员工三期受法律保护

法律上所说的女员工的三期指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一般情况下,处于三期的女员工,会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

三期特别保护的规定有很多,如:女员工三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关系,不可以无故降低基本工资。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可自动顺延到三期届满为止。一般情况,是到孩子一周岁为止。

女员工处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三期期间,如果无明显过错,无严重违规、无违法犯罪行为,是不能随意被开除的。包括但不限于破产重组,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

属于以上情形,一旦被开除,就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补偿金。

案例1

小Z是一名会计,在一家小微民企工作三年半多了,工作中没有任何明显过错和不当行为。但当单位知道她怀孕后,就悄悄地另外招了新人顶替她。新人到位后,就强行要求她交接工作,单方面和她解除了劳动关系,且没有支付补偿金。

小Z不服,到仲裁讨要说法。仲裁裁决小Z胜诉。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双倍补偿金。工作三年半多,应支付4个月的两倍,也就是8个月的补偿金,以及没有提前30天告知的1个月的代通金。

2、女员工三期保护不是一刀切,有前提

三期内的女员工受法律保护,是有前提的。不是不分黑白里表,一律保护,一律不能开除。不然不分青红昭白地只保护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够公平。

因此,三期女员工也要和大家一样遵守国安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如果不符合这一前提,法律就不会因为你是三期员工,而特别保护你了

要知道,孕期、产期、哺乳期,不是万能伞,不是黄马褂,也不是免死金牌。所以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员工有法律规定或认可的违法、违规、犯罪或明显过错的情形,也是可以开除的。

属于这类情形,在材料充分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合法开除员工,不必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

案例2

小W是一家企业单位的库管,怀孕期间,经常迟到、早退,甚至旷工,耽误工作,还不时偷拿库房公物,串改账目。单位批评教育,要求其改正,她不以为然,收敛有限。她认为自己是孕期,单位不能拿她怎样。单位忍无可忍,在做足了书面材料和证据的前提下,开除了她。

小W不服,起诉到仲裁。仲裁裁决小W败诉,用人单位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和补偿金。

3、女员工三期也可以开除的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即使是三期员工,用人单位也有权开除员工

(1)员工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手段和用人单位建立或变更劳动关系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明确并公示的单位规章制度、流程、办法,达到开除规定的;

(5)任职期间,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拒不改正者。

案例3

小L是某民办高校的全日制专业课教师,怀孕期间,还兼职了其他学校的课程,严重影响了本校的课程,经常缺课不上。事后有时补课,有时不补。学校领导数次谈话,要求其改正,小L已然我行我素,学校开除了她。小L 到仲裁起诉,仲裁裁决其败诉。

4、三期内还有哪些情况可以解决劳动关系?

在员工没有明显过错的前提下,如果属于以下情况,用人单位也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补偿。

(1)三期内的女员工,如果自己主动提出辞职的。

(2)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案例4

小M是经理秘书,孕期一直反应比较大,影响正常工作,自己觉得不合适,主动提交辞职申请。单位批准,正常办理了离职手续,没有赔偿金和补偿金。这种情况下,单位的操作完全合理合法。

结语

综上所述,法律保护守法、守规和恪守职业道德者,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三期女员工也不例外。如果有违法犯罪和明显过错,即使是三期员工,用人单位也可以合理合法地开除。另外要注意,如果患职业病或工伤导致完全丧志劳动能力的情形,以及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医疗期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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