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罚金是附加刑,与主刑一样有强制力。目前,如果服刑人员被判有财产附加刑,包括罚金和没收个人财产,在服刑期间,如果被证明有能力履行财产刑,而不履行,那么在获得刑事奖励上受影响,轻则降低减刑幅度,重则不予减刑。如果确实无能力履行财产刑,需要当地政府开具相关证明,否则减刑幅度受影响。
那么问题来了,怎样来证明有能力履行财产刑?现在监狱通行的做法是,向法院提交服刑人员在监狱里日常消费记录,比如某服刑人员每个月消费都在监狱规定的上限,有的监狱没限制,反正消费额很高,个人账户上余额较大,减刑的时候不交罚金,很明显说明有能力交罚金而不交,那么减刑肯定受影响。
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现阶段没有强制执行,一般不会从个人银行的账户上扣。但不排除以后要强制执行的可能,因为司法成本高,该收缴的罚金是可以依法收缴的。另一方面,只有不折不扣执行了法院判决,才能彰显法律的权威和效力。
刑满一定会按时释放的。 至于罚金交纳问题,属于法院执行,以后正常执行,不能因为不交纳罚金就影响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这种事情,要是在前几年,不交,挨上几年就没事了。
但是最近几年政策有所变化。罚金没交的会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当事人不交纳罚金,一般会有以下几个后果。
1、服刑期间,减刑假释会受到严格限制。
2、刑满释放后,本人名下的财产会被查扣划拨。执行局会不定期请去喝茶,要求报告财产、缴纳罚金。不履行的,有可能受到罚款拘留的处理,后续的动作还有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
3、如果有能力拒不缴纳罚金,有可能会被以拒执罪立案处理,搞不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4、不及时缴纳罚金,逾期利息按每日万分之1.75计收。相当于月息0.53%,年息6.39%。
所以说,如果当事人有能力缴纳,最好是缴纳了为好。如果能力有限,建议积极和法院沟通。
附: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犯人刑满了,当初处罚的罚金还要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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