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放弃子女的赡养权吗_父母可以放弃子女赡养义务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5:02:33 人阅读
导读:血亲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无条件的,不因你母亲未尽抚养义务而消除。《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

血亲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无条件的,不因你母亲未尽抚养义务而消除。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提到两个层面的问题,一个是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一个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首先,抚养权是不能放弃的。抚养是父母对子女权利,也是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在离婚的时候,只是对子女的直接抚养人作出了确定,即使离婚,另外一方不能免除子女的抚养义务,更不能放弃。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其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是法定的,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不能因父或母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而拒绝承担赡养义务。

根据《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作为成年子女对于需要赡养的父母是有履行赡养扶助义务的,否则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没听说有这么奇葩的事,把父母委委给托别人赡养,也没听说还有人会替你赡养父母的!

委托别人赡养,委托给谁?赡养到什么程度?那你与父母的感情就不要了?那你与父母的关系就脱离了?那你就不去看望父母了?

有个小猫小狗的,因为出门在外,无法照顾,把猫狗的生活费给人家后,可以委托别人给寄养一段时间,外出了,家里没人了,可以委托别人给照顾一下家,但是,绝没有把父母委托给别人赡养的!

那么父母委托给别人赡养可不可以呢?不是不可以,也是可以的,在这二个条件下,你也是可以把父母委托给别人的,一是国家需要你去做一件为国家为人民的大事,这个很长的时间你不能照顾你的父母,你是可以委托别人帮助你照顾父母的,但这还不能叫赡养,也只能叫委托别人照顾你的父母。另一个条件就是你可能要离这个世界的时候,你才可以委托别人来赡养你的父母的,这就可以叫做委托赡养了。

所谓的继承权也就是你父母的财产,也就是你父母离世后的财产的继承,那么你要放弃继承权可以吗?这个是完可以的!你要放弃继承权你得走一套法律的程序,你要写出一个放弃继承权的文书,签字按押,通过公证后或通过法律的认可即可,当你放弃了继承权后,你父母就可以立下遗嘱,并通过公证后符合了法律的要求后,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将他们的财产在他们百年之后,把他们的财产继承给符合了法律意义上的人的继承就可以了。

当这些法律的手续都办妥之后,你的继承权就没有了,但是没有父母的继承权之后,你的赡养父母的法律的责任和义务还在,你也必须要赡养你的父母的,也要给你的父母养老送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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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从法律层次来说你问题的意思已说到了:在父母之下儿女男女平等,赡养有份,财产继承有份,这毫无疑问是公平的。

那么为啥你父亲和哥又要你放弃父母的老房子呢?我不知道你是农村还是城市,城市和农村房产宅基地是有区别的。

不知你父母老房能值多少钱,啥结构,便不便于管理,我只是侧重站在农村的角度发表个人看法。

我想从三方面来说。

一、你父亲和哥要你婚后放弃父母老房子的用意。

自然,你未婚父母也不会要你放弃父母老房子。

婚后要你放弃父母老房子,意思也就是你结婚后,不方便赡养父母,父母就由哥哥赡养,他们自然商量过,再提岀来和你商量。

这不得不说你父亲和你哥还是有法律意识,想征得你同意,听听你的意见,但他们按照的还是农村传统做法,即:女儿岀嫁结婚,父母的赡养也就归儿子承担,父母的房子以后也就归儿子继承使用,岀嫁女子也就是逢年过节有时间卖东西回娘家陪陪看看父母,老百年后也不参予房子的继承分配。

二、农村父母老房子。

在农村父母老房子是养老用的,一般不给儿子分家分配,既使是分给谁了也是老百年之后才交付。

过去农村人多房子窄挤,土木结构的老房子是人一辈子最值钱的养老财物了。居住生活栖息,谁都离不了。现在农村情况变化了,随移居搬迁和人口减少,农村空闲房子到处都是,值不了几个钱。

再说是你的房子,不住你还要去维护,女子结婚给你也背不走,不维护三五年就垮蹋了,不值一争。

为了腾出占用土地,国家给50元一平米补偿拆除,几间老房子也就几千块钱,土地也就归集体管理了,虽仍归你耕种使用,但人不在这无人管理宅基地也发挥不岀啥价值来,亲兄妹,女儿没必要与哥兄一争。

当然城市楼房就值钱了,征用拆迁一动几十万,这大数目我想你父亲不糊涂,处理时应以考虑过大体上公平。

三、法律和民约。

法律的主旨是公平公正,是人人都要遵守的道德底线,但法律也不是万能的,有些家庭问题还靠协商解决。

法律许可一些在法律前题下,不违背法律的民约存在,如弟兄分家,儿女养老,这都可自一块商量,以民约的形式稳定下来。

法律公平公正,但具体细化到每个家庭没有绝对的公平,如在赡养父母问题上笼统的以赡养儿女均摊,财产均份继承未必完全行的通。

这有的儿女在外安家,不在父母身边难以尽孝,有的和父母一起生活赡养父母,这帐怎么去细分?清官难断家务事,可能包文拯再世也很难分清。这就只有儿女在一起相互协商承让商定解决。

本人这老一代就有凣家,大儿子早年在外县工作安家,不便赡养父母,父母就跟小儿一块生活,老了就由小儿子赡养,大儿子隔两年回来看一下,给父母卖些东西,回来弟弟把哥当客样,从不要求哥哥赡养父母,父母离世弟兄共同安葬,哥哥也从未提过要分啥财产。

弟兄感情很好,子女都还常来往,这比啥都强。

三、后话。

说了这么多,现在又言归正题。

你父亲和你哥让你放弃那父母的老房子,想必定有考虑,你要相信你父亲他定心里有数。

要是老房子对你很重要,你可向哥嫂和父母说明自己意见,一起商量,你父亲和你哥也不会强迫于你,你千万不要因父母的老房子而与哥哥兄妹相争,让父母为难而都伤了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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