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到期_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子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4:21:34 人阅读
导读:如果是属于住宅类的,一般的使用年限是70年。但是房屋是属于商业或者其他的话,一般的使用年限是40-50年之间。这个到期后,是需要交一定的费用,才能继续使用的1、...

如果是属于住宅类的,一般的使用年限是70年。

但是房屋是属于商业或者其他的话,一般的使用年限是40-50年之间。

这个到期后,是需要交一定的费用,才能继续使用的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中对住宅土地使用权也做出了最新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依据物权法,不动产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有两种处理方式:1.居住用地的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2.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的使用权到期后不能自动续期,需要在到期前90日向政府申请续期,若或批准,则需要重新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产怎么处理?一般是这样处理:可以在第49年时申请续期,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需要续期的应当在至迟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在通常法律实践中,如果居民不缴纳土地出让金,房产所有人一般也能使用该房产,相当于是在无偿使用这块土地。但转让时却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因此,专家认为这种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会限制房产所有人在房地产转让、抵押等方面的权利,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才可重新拥有这些权利。

如果仅仅是居住需求,可以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住在房子里。居民不缴纳土地出让金,房产所有人相当于是在无偿使用这块土地;但若要考虑未来有转让、抵押房产的可能,那么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是必要前提,否则存在过户方面的法律障碍。因此,专家认为这种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会限制房产所有人在房地产转让、抵押等方面的权利,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才可重新拥有这些权利。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如果70年的年限到期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并且物权法第149条也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目前我国关于续期的费用问题并没有具体规定。

住宅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那天开始计算。 假设开发商是2000年交的土地出让金,业主2010年出售该房,那么该房产还剩60年使用权。 房改房:由于房改房建设时,未曾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交易时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房改房的使用年限,一般以房产证的发证日期或测绘表的测绘日期为起始时间,用70年减去已发生的年限,就是剩余的产权年限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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