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健在子女可以分家产吗_父母在世,子女能否分财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05:38:34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父母在世时另一个子女不管,他还能不能分父母留下的财产。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两个子女在为父母的财产应该归谁,而产生了矛盾。这就要看父母在世的时候,有没有...

谢谢邀请;父母在世时另一个子女不管,他还能不能分父母留下的财产。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两个子女在为父母的财产应该归谁,而产生了矛盾。这就要看父母在世的时候,有没有留下遗嘱,才能给出回答的问题。

依据法律规定,父母留下的遗产,是由他们的直系亲属继承的。作为第一序列继承人的子女 ( 包括;亲生子女,领养子女,继子女 ) ,都有平等的继承权。能得到法律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是任何人也剥夺不了的权利。

如果说父母去世,去世前父母任何一方都没有留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财产的话,只要是父母的直系亲属,无论他赡养父母还是不赡养父母,都对父母的财产拥有继承权。要是能拿得出完整的证据能够证实对方没有赡养过父母的话,( 这个证据就是有人证,最重要的是对方不赡养父母立下的字据 ) 可以把对方告上法院,法院依法会酌情减少不赡养的另一方对财产的继承部分。

如果说父母在去世前立下了遗嘱,指定把财产让你继承的话,这是合法的。因为,我国法律尊重财产拥有者的意愿,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不赡养父母的另一方,就无权分得父母的财产。

你好,父母在世 父母的财产成年子女不参与分割,因为属于父母的财产,如果财产的性质属于家庭共同共有的财产,成年子女对家庭共同共有财产的取得作出了贡献,可以要分割家庭共同共有的财产!

父母的财产,子女没有分割权。但可以有接受(父毌的)赠予权。或者父或母去世后的继承权

父母在世时子女就争夺财产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这种事情属于家庭纠纷没有合法不合法的问题,只是不合乎礼仪道德。


父母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可以订立遗嘱。


有效遗嘱是指符合《继承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的遗嘱,凡违反《继承法》第十九条、二十二条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的遗嘱无效,部分违反,部分无效。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

一、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也充分说明了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二、 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在遗嘱中确立的内容是处分自己生前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立遗嘱人如果在胁迫等外在因素的压迫下所立遗嘱,或遗嘱被人篡改、伪造,均是他人的意思,他人无权处分财产所有人的遗产,只有遗产所有人才能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遗产,因此,遗嘱一定要表示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这也是体现对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保护。

遗嘱的形式

一、自书遗嘱,就是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正文最好由本人亲自书写,写清具体的日期时间和订立地点,不同内容的书面遗嘱,以订立时间在最后的为准。

二、代书遗嘱,当遗嘱人不识字或者因病无法自书时,由两位以上的见证人当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也要注明具体日期时间和地点,然后代书人、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在上面签字。

三、录音遗嘱,也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当场见证,最好采用见证人和遗嘱人对话的方式。有时候在遗嘱人情势危急的情况下,会采用口头遗嘱,同样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人同遗嘱人不能存在利害关系,而且一旦情势好转,最好将口头遗嘱改为自书、代书遗嘱等。

四、公证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特殊情况,公证员可以登门办理。如果同时存在多份非公证遗嘱,都不得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可见公证遗嘱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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