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造成死亡的_电动车与摩托车相撞,谁的责任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0:32:59 人阅读
导读:无牌无证是另外处罚,不影响此事故判决;其次,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机动车负全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

无牌无证是另外处罚,不影响此事故判决;其次,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机动车负全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如果是交警,判你全责或者主责都是正确的。因为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是造成对方死亡的主要原因。除非判定你的摩托车为非机动车,那可以判定对方逆行全责。否则就属于你全责,即便对方逆行,你也属于主责。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

电动车车主因为是酒后驾驶并且逆行,所以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应该承担全部责任,正常行驶的摩托驾驶员没有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是根据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作出的定性。也就是说明交通事故发生原因的结论。在这起交通事故中,电动车车主逆向行驶并且还是酒后驾驶,所以在交通事故中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而作为摩托车正常行驶,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是没有责任的。


证据公开。

发生死亡事故,当地的公安交警管理部门会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向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公布调查取得的证据。如果对证据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当事人如果不到场的话,公安机关会在公开证据的文书上面注明的。

这个环节其实也非常关键,当事人如果在证据上面存在有疑义的话,可以在这个环节向交警部门反映出来。


电动车驾驶员对认定不服。

交警队下发责任认定书之后,如果电动车的驾驶人对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不满意的话。可以申请复核,现在有两种途径,一种直接向办案民警提出复核申请。第二种,直接向上级机关管理部门的事故科提出复核申请,但最终案子的复核研究是在上级机关管理部门的。




在道路上行驶,一定不要违法。更不要喝酒违法,这样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以上就是我的个人观点,如果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1. 事故大概情况:2018年3月19日晚9点左右,在山西省忻州市发生一起路边停车开车门与路过电动车相撞事故,造成电动车后座一位大约十一二岁男孩当场死亡。

  2. 法律分析:

  •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 此起事故青年司机要承担主要责任,孩子母亲驾驶电动自行车未谨慎注意观察,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 依据交通肇事罪有关刑法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的,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机动车司机肇事后若有报警并在原地等候警察情形属于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肇事者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
  • 肇事司机若认为被撞电动车符合机动车条件,可以申请进行司法鉴定。我国现行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时速应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内,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 kg,且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机动车。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电动车驾驶员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无号牌、车主没有投保交强险等属于机动车的违法违章行为,在确定赔偿责任时不能适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赔偿规则。
要避免此类事故发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 第一,机动车驾驶员和同乘人应当谨慎停车开门。驾驶员应当按规定停车,提醒乘客注意观察,确保安全才能开门。司机停车合规且提醒乘客,乘客不听司机提醒发生事故应承担事故责任。乘车人开车门时,一定要注意观察车辆前后骑车情况,慢慢打开车门避免发生意外。

  2. 骑车人应当注意观察前方道路状况,及时减速避让或停车,夜间应当开启照明,防止自己被撞击。因为车位紧张,一些机动车经常在非机动车道停车,夜间骑车速度快时,稍有疏忽大意就可能发生撞车事故。有的电动车主为了省电竟然夜间不开车灯,纯粹是拿自己生命开玩笑。

  3. 骑车人和后座乘坐的不超过12周岁儿童应当戴安全头盔。骑车带人时,后座人员年龄不能超过12周岁,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4. 机动车门与电动车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车主司机和乘客重伤或死亡的直接原因是颅脑损伤,戴安全头盔可减轻颅脑损伤。骑车人和乘客要知道,不是每个交通肇事者都具有赔偿能力。事故造成颅脑重伤,医疗抢救费用对普通人家就是天文数字,若对方没有支付能力,沉重的医疗费用就要电动车主家人承担。

  5. 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每个交通出行人都应特别关注道路和车辆状况

大家认为我回答的对,请给我点个赞。我是经常关注社会问题、教育管理问题的执业律师,有法律问题、社会问题可以关注我的头条号!多多邀请我回答法律问题,谢谢!

谢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一个“大赔小“原则,机动车属“大“,电动车属“小“,在机动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后,在事故现场勘察中没发现电动车有重大责任的情况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交警部门都会判机动车负全责。即使电动力有闯红灯,横穿马路等重大过错,造成交通事故,你机动车也得负主要责任事故。

法律是保护弱者的,机动车主们要理解交通法规原义,不要斤斤计较电动车主的一些轻微过失,理解交管部门的全责认定,有利于尽快稳妥一次性调解处理交通事故。

机动车对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都属“大“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都要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国家强制机动车购买车辆险就是为了保护弱者,保证交通事故能妥善处理。建议机动车主们买车险不要省钱买到上限,在行驶过程中时刻注意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行人的动向,谨慎驾驶不出事故。

2018年7月18日3时30分



如果按照实际的事故认定,双方都是无照驾驶!中国在售的电动车基本都是超规的,除非你的电动车没有超规,对方摩托直行,即便超速,但拥有路权,电动车横穿马路是侵占路权,交通事故判罚首先应以路权为主,如果是一方没有驾驶资格或驾驶违规车辆,那么违规方是应是全责。从逻辑角度上看,没有无照驾驶或驾驶违规车辆,首先不会有事故起因,其次,依照各自路权行驶依然不会发生事故,再次,因为侵占路权发生,对方超速超载等其他违章只是将事故结果变得严重,并不能阻止事故发生,如果电动车超规,那双方在同一起点,依照直行优先,电动车应该判罚主要责任,对于事故认定有质疑的可以提出复议。对于此次的事,如果对方没有对事故认定提出复议,那你只能向事故发生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依照判决执行,如果对方完全没有执行能力,那你只能自认倒霉,最后,别总以为自己没错,预防意外的发生只能依靠自己先遵守规则,并对于其他可能的危险做出判断,就好比夜间的十字路口,绿灯往往比红灯更加危险!

对这起事故,主要分析电瓶车的设计车速是否达到40迈,如果达到,就是机动车范围,那么摩托车借道,并不违章,只是在非动车道行驶要注意避让,电摩和摩托车都是机动车,那么涉及驾驶证的问题,所以一定对电摩进行技术测试,那认定责任就依据了。

谁违反交通规则谁付全责,没有违反的一方可以不付责任;双方都有错的,付同等责任;一 方违反较多的,付主要责任,另一方付次要责任; 出于道义,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的一方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受害者以适当补贴。 希望对您能有帮助,祝您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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