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夫妻感情不和导致离婚,这是两个大人互不相让自找的痛苦,并不值得人们同情。但最无辜受牵连的受害者就是未成年的孩子,他们心中的蓝图和所有美好的理想都被无情的打碎,失去了父爱或者是母爱,使他们的性格变得孤僻自卑,造成的严重后果,甚至会改变他们一生的命运。
要是再遇上个不负责任,自私自利,不顾孩子,连孩子的抚养费用都不给,任由孩子自生自灭,没有担当的父母,可以说这是孩子一生灾难的开始,岂不真成了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了。
正如楼主所提,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究竟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的这个问题,只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幼权益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来回答你这个问题,得到的答案才是靠谱的。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双方有共同担负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义务,有保障未成年孩子接受教育和身体健康的责任。也就是说,夫妻再离婚,孩子永远是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无论是协议离婚的,还是走司法的程序依法解除婚姻的,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没有落实的话,是绝对解除不了婚姻的。能提出这个问题,就是一方没有履行履行协议离婚的条款,或者是,法院裁决解除婚姻的文件,才会有这种提问的。
依照儿童权益保护法,未成年的孩子有接受教育,保障身体健康,以及过正常生活的权利,这个责任就是要落实在父母的头上,也是任何父母都不能推卸的。再依照刑法的规定,犯有虐待未成年孩子,遗弃未成年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判处五年以内的有期徒刑。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入刑的父母很少。在抚养孩子的这一方面,法院依从的原则就是不僵化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据不执行抚养子女的话,最多是强制执行,没有财产执行的话,也不了了之了。
最可恨的就是那些不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旦老了,就用道德来绑架子女,要求子女赡养,还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我倒建议这些受到过不公正待遇的子女,有样捡样,就像养个阿猫阿狗一样,应付了事,法律照样也奈不何你。
你老公和情人有孩子了,当然需要付抚养费的,这是你老公做的孽,孽债需要偿还的。不付抚养费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如果自己有抚养的能力,就自己抚养吧。渣男人太多,他们是裤裆说的算的动物,不能影响孩子快乐成长,我儿子18年,我一个人抚养,那个逼男人,就拿了2万块钱出来,然后就消失不见了,听说在郑州做什么积宝网,管他妈的干嘛呢,去他大爷的,
如果是长期不给,那将会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后果:
一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是如果对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主观恶意加大,涉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婚姻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所以维权路径,可以先进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实在不行可以进行拒执罪自诉立案,但拒执罪立案难度较大,需要专业人士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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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力支付抚养费而拒不支付的,法院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如果确实因为没有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法院可以暂时终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时再支付,不会对当事人采取司法拘留的。
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害_民法典强调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你怎看?